尖沙咀酒吧命案 证人叫客离开 被反问:我系老板唔可以饮夜啲咩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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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酒吧一名“睇场”疑遇袭身亡案续审,在事件中同告受伤的一名酒吧职员今(26日)作供,他称案发时正值疫情,酒吧在午夜12时要关门,他凌晨通知在房的客人要离开,惟其中一房的客人,是属“和胜和”的“聪头”,他亦是该酒吧的老板之一,“聪头”见他时反问:“我系老板,我唔可以饮夜啲咩?”他感到房内众人不满,并发生碰撞,他的衣服被扯烂,后来更有5至6人冲入酒吧,全部自称属“和胜和”,场面更混乱,他与其他“睇场”等人被投掷玻璃樽、玻璃杯等,最后逃到大房暂避,并见其中一名“睇场”后脑流很多血。

两名被告分别为陈政希(28岁)及王永滐(27岁),他们被控1项谋杀和2项有意图而伤人罪,指他们于2020年10月6日,在香港连同其他人,谋杀麦志健,和意图使温少龙和蔡亮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两人。王永滐另被控1项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指他于同日连同其他人,袭击冯飚南致造成他的身体受伤害。

涉事的楼上酒吧位于尖沙咀柯士甸道。(资料图片)
男子麦志健被送院时已告不治。(资料图片)
数名伤者被送医院治理。(资料图片)
数名伤者被送医院治理。(资料图片)

温称曾与首被告在另一酒吧共事

获豁免予起诉的证人温少龙作供指,年轻时加入黑社会“14K”,曾于尖沙咀多间酒吧任“睇场”。他在柯士甸道一间酒吧工作时,首被告陈政希“P仔”是该酒吧的侍应。

N1的睇场多属“14K”成员

于2020年7、8月起,温在涉案酒吧“N1”任“睇场”,当时酒吧的其中一个老板是“聪头”。“N1”的其他“睇场”包括本案的死者麦志健、“阿明”、冯飚南“阿南”、蔡亮“阿亮”,他们都属“14K”成员。

不知首被告是否黑社会成员

他续指,“P仔”常和“聪头”到“N1”,温一星期见到绰号“P仔”的首被告至少2、3次。温指“聪头”是“和胜和”成员,和“P仔”属朋友关系,但他不肯定“P仔”是否黑社会成员。

通知客人离开时发生冲突

于2020年10月5日晚上,“聪头”和“P仔”等人在“N1”其中一个细房饮酒。因当时正情疫情,酒吧只能营业至午夜12时,温于午夜时分进入细房,通知其中一间房的客人饮完他们的酒要离开。“聪头”反问:“我系老板,我唔可以饮夜啲咩?”温回应指,需跟从政府规定,希望不要为难他。

聪头打电话后不久有5至6人冲入

温续指,众人对他不满并发生推撞,他的上衣被扯烂后,离开房间,并见到“聪头”打电话。约10分钟后,5、6人冲入酒吧,他们自称属“和胜和”成员,场面开始混乱,有人在吧台打架,其后投掷物品,温等人因此退入大房。他形容当时不停被投掷玻璃樽、玻璃杯,但未能道出是谁人掟杂物。打斗后,“阿南”指麦后脑流很多血。温的右眼亦被白兰地酒樽掟中,头部流血。

细房的人亦曾与鱼旦口角

辩方盘问时指,根据温于2020年10月6日录取的口供,细房内的人和“睇场”的争执,是因酒吧需要午夜关门引发,惟他于2022年录取的口供,除了讲及该原因,亦指他听到细房的人和一名叫“鱼旦”的人 口角。温不知道他们为何口角,只听到“鱼旦”曾称:“唔俾面佢。”温遂把“鱼旦”带到大房。

温指该说法属实,但他和细房的人争执,则是因酒吧要关吧,他催促房内的人饮完酒要离开而引起。他又指,“鱼旦”不属“N1”的人,但曾到该酒吧饮酒。

辩方指麦在天花板取出胶棍

辩方续指,作为“睇场”,温等人需要武器保护自己,温否认。辩方庭上播放闭路电视片段,显示麦在“N1”近门口的天花板,取出至少两支胶棍。温指,他不知道天花板收藏胶棍。

案件编号:HCCC3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