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灾|毋须“灾民证”可获支援 社署澄清与一户一社工无关

撰文: 陶嘉心
出版:更新:

大埔宏福苑五级大火造成死伤惨重,社署正按“一户一社工”的安排,为所有受影响住户提供所需的福利服务及其他支援,包括经济援助,社署强调住户毋须提供任何登记证以作证明,并澄清有关“紧急救济登记证”仅用作纪录灾民于临时庇护中心接受紧急救济服务,与一户一社工无关。

社署正按“一户一社工”的安排,为所有宏福苑受影响住户提供援助,强调住户毋须提供任何登记证以作证明,并澄清有关“紧急救济登记证”仅用作纪录灾民于临时庇护中心接受紧急救济服务,与一户一社工无关。(李颖霖摄)

就大埔宏福苑火灾事件,社署正按“一户一社工”的安排,为所有受影响住户提供所需的福利服务及其他支援,包括经济援助,住户毋须提供任何登记证以作证明。

就部份市民对“紧急救济登记证”的关注,社署澄清有关登记证只用作纪录灾民于临时庇护中心接受紧急救济服务,与“一户一社工”服务无关。社署社工正继续接触受影响住户,并呼吁未与社署联络的居民,尽快致电182 183留下联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