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犯要两15岁男童当性奴 提分手被捏阴囊迫再考虑 认17罪候判
屡因性侵男童而入狱的男司机,出狱不久即在交友程式分别认识两名15岁男童,称想找“奴隶”,并可定期给他们零用钱。他后来先后与两男童以性虐(SM)形式相处,包括有要求男童叫他“主人”或“大佬”,又要男童戴“狗颈圈”及肛交时鞭打他们。其中一男童提出分手,司机即握著其阴囊迫男童“再讨论”,事后给他600元,之后亦有以男童裸照威胁与他继续来往。其中一名男童觉与司机交往危险,终报警揭发事件。司机今(3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与16岁以下男子同性肛交、非礼等17罪。法官把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4日进行求情和判刑,待索取被告的精神和心理报告,期间被告续还押。
认17罪包括9项非法肛交
被告罗俊彦,38岁,司机。他承认5项非礼、9项与16岁以下男子同性肛交、2项未经同意下威胁发布私密影像和1项向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合共17罪。控罪日期介乎2023年4至7月间,涉及两名男童X和Y,他们案发时均为15岁。
被告2018年曾因相关罪行判囚8年半
控方透露,被告有非礼、非法同性肛交和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等多项刑事定罪纪录。他于2022年5月服毕上一宗案件的刑期,并在惩教署监管期间干犯本案。根据资料,罗在2018年曾因涉要男童口交及肛交案件,被判囚8年半。
被告问X是否愿意做其奴隶
案情指,X于2023年7月透过男同志交友应用程式,认识被告。被告问X是否愿意做他的“奴隶”,他会给予X零用钱,X同意。X之后按被告要求,在每项讯息中称呼被告为“主人”或“大佬”。
被告与X肛交是亦鞭打其背及臀
X之后按被告要求,发送多张相片或多段影片,它们拍到X的祼体或下体,或X小便、自凟或剃阴毛的情况。被告后来到X住所要X替他口交,并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与X肛交。肛交期间,被告用鞭打X的背和臀部约8次。
X提出分手被握阴囊
事后,X不喜欢该感觉,提出分手。被告即握和捏X阴囊,并磨擦其睪丸,X大感痛楚,同意进一步商量分手一事。经商量后,X仍要求分手。被告便以X之前发送的照片威胁,又指两人可慢慢磨合,X同意。被告继而以支付现金和转帐方式给予600多元。
X再提分手再被威胁最终报警
被告其后开车接载X时有摸其下体,在X的住所,第二次和他肛交后,被告在讯息表达爱意,X未有理会。X感到被告越来越危险,再提出分手。被告再以X的祼照威胁,又威吓把两人的关系告知X的祖母。X因此报警。
被告去信男童Y揭另一宗性侵事件
被告被捕后,在还押期间,写信给另一名男童Y。Y母亲见到信件感到可疑,Y在母亲查问下透露曾和被告肛交,事件因此报警。
Y曾拒当奴隶 被告续要胁见面
案情续指,被告2023年3月在交友应用程式认识当时15岁的男童Y,并称想找“奴隶”。被告称,如果Y肯做他的“细佬”,他会定期付Y零用钱。Y原本不愿意见面,惟被告威胁有Y的照片和地址,Y最终就范在宾馆与被告见面,被告事前叫Y先剃掉阴毛。
男童Y肛交时曾被蒙眼及鞭打
在房间内,被告叫Y除衫,并用毛巾蒙住Y双眼,又要Y为他口交,二人亦互相手淫,之后被告与Y肛交,Y感到痛楚叫停,事后亦表明不满,被告付了Y约1000元。其后数月,被告多度相约Y在酒店肛交,更试过在性交途中脱下安全套,并会鞭打Y。
被告曾要Y饮尿
同年7月1次的性交中,被告与Y进行性虐(SM),被告在Y的颈上绑狗颈圈,并拖住Y在地上爬,又说鞭打Y是种奖励,要Y说多谢。被告与Y口交后迫Y饮尿,Y饮了一口马上吐出来。其后,被告再在没戴安全套下与Y肛交。
Y曾多持想结束主仆关系
Y表示已多次向被告称想结束“主仆”关系,但被告不断以照片和地址威胁Y,Y感到很困扰,最终无奈继续。
案件编号:HCCC27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