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廉署通缉已离港24岁男王浩天 涉网上煽惑他人不投票

撰文: 谭晓彤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今日(7日)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24岁、今年7月已离港的男子王浩天,他涉嫌于社交平台留言,公开煽惑他人不投票,企图破坏选举,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

廉政公署今日(12月7日)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24岁、今年7月已离港的男子王浩天。(廉政公署相片)

24岁本地男子王浩天,廉署指其面临一项控罪,指他涉嫌昨日(6日)藉公开活动,即在一个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不投票。王浩天今年7月已离港,2001年出生于中国,蓄黑发及黄皮肤。

廉政公署今早亦拘捕四名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廉署就本届立法会选举先后拘捕共11人,涉嫌干犯《选举条例》第27A条,11人中三人已被落案起诉。

廉政公署今日(7日)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24岁、今年7月已离港的男子王浩天。(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