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金鸡广场残厕围殴17岁少女 16岁女被告遭判入更生中心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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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早前爆出童党围殴欺凌案,一名17岁少女在金鸡广场残厕内,疑遭多名少女掌掴并拳打脚踢,过程被拍下在网上流传。3名13至16岁少女其后被捕,其中有人在警诫下称遭事主抹黑“做鸡”愤而施袭。其中一名16岁无业少女早前承认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今(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陈慧敏指被告不珍惜法庭给她的机会,报告显示她有毒品问题和“好反叛”,惟她非瘾君子,遂判她入更生中心。
被告郑然曦(16岁,无业)被控于2025年10月17日,在香港九龙旺角洗衣街39号金鸡广场18楼金都桌球城残障人士厕所内袭击苏姓事主,因而造成身体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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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指,法庭上次为被告索取感化报告,但被告似乎没珍惜机会。报告显示,被告并非瘾君子,不适合判戒毒所。感化官另指,被告有毒品问题和“好反叛”,同样不适合履行社会服务令及感化令。陈官直言,法庭已给予被告机会,但始终不合适,最终根据报告建议及考虑被告福祉,判她入更生中心。
案件编号:WKCC 509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