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涉绑妻手强奸 遭妻要求自己搞掂兼问离婚感愤怒 强奸等罪成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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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铁工人思疑妻子和前男友旧情复炽,开始对他冷淡及不愿性交。有次工人向妻提出性交被拒后,称可付款妻仍拒其要求,工人涉用鞋带绑妻双手,并在未使用避孕套下把妻强奸,之后更威胁要烧炭要与妻同归于尽,最后要妻在神台前发誓,断绝与旧爱见面,才剪掉绑在妻手的鞋带。工人否认强奸和刑事恐吓罪受审。7男陪审团今(10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5小时,一致裁定强奸罪成,并以6比1大比数裁定刑事恐吓罪成。法官把押后至2月9日求情及判刑,期间被告须还押。

被告YHH(案发时52岁)被控于2022年10月17日,在元朗天水围强奸X,以及威胁X会使她的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该X受惊。

被告YHH在高等法院否认强奸及刑事恐吓。(黄浩谦摄)

被告怀疑X在6至7年前已有外遇

被告在录影会面透露,他与X在1993年于内地结婚,之后来港定居。他认为X于案发前6至7年前和前男友旧情复炽,但X否认有外遇。自此,被告和X感情转淡,其后X改为在客厅睡觉,约2至3年前开始疏远被告,并明言很久之前已不再爱他。

性交时见X眼有泪光

被告指和X分房而睡时,两人仍有性交,但次数日渐减少。案发日早上,他要求和X性交,甚至提出愿意付钱,X拒绝并著被告:“去厕所搞掂。”令他感到好无自尊,X继而问他是否想离婚,他感到气愤,便捉著X的手,两人倾谈约10分钟,X仍然坚拒性交,他便用鞋带绑起X双手,并在没使用安全套下和X性交,当时他见到X眼有泪光。

性交后欲烧炭与X同死

性交后,被告把炭放在一个盆,并用纸点燃向X说:“一生人最爱你......一齐烧炭走,好唔好?”X起初只是哭泣,之后回应说,望被告顾及他们最年幼的儿子,不要烧炭。被告指当时炭未有烧著,两人之后在菩萨面前发誓,被告发誓会顺从X,X则同意不再和该男子有任何交往,他之后用鎅刀解开绑X手上的鞋带。

控方指一纸婚书非任意作为的凭证

控方指,被告用鞋带绑起X的双手,并见X眼有泪光,是明知其妻并不同意性交下,仍在无载安全套下强奸X,强调即使两人为夫妇,都不能强迫另一方性交,此属婚内强奸,一纸婚书不是可任意作为的凭证。

案件编号:HCCC20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