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保安员涉工厦单位非法操练 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 还押候讯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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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安员涉在新蒲岗工厦单位内,进行军事形式的枪械、军刀、格斗、无线电通讯等训练,被警方国安处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3条“非法操练”罪拘捕。案件今(15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总裁判官苏惠德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20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被告的电话和 USB,以及索取有关的专家报告。两名被告须还押候讯。
2名被告:彭加熙(24岁,保安员)及李晋森(25岁,保安员),同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 2021 年某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期间,在港串谋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案件编号:WKCC573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