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灾|政府按灾前租金厘订补助料合理 租户不再获现金补助
宏福苑五级火逾1,900户受影响,政府今日(18日)宣布动用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12亿元,未来两年业主每年可获发15万元租金补助及一次性5万元搬迁补助,协助租住私人市场单位或过渡性房屋。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表示厘订15万元金额参考宏福苑火灾前的租金水平,强调运用援助基金需平衡多方面因素,用得其所。政府又相信会有长远安置方案出炉,因此两年补助期足够。
宏福苑的租客亦能获得5万元搬迁补助,政府表示由于租客并非以宏福苑为永久居所,这是援助基金最后一个针对租客的现金补助,相信他们有弹性在私人市场寻找新住处。
政府宣布两项支援宏福苑受火灾影响居民的措拖,第一是向受影响业主发放每年15万元的租金补助,供他们至过渡性房屋或在私人市场租住单位。补助为期两年,他们亦可一次性5万元搬迁补助,第二是向租户发放一次性5万元搬迁补助,并将于下周一起透过“一户一社工”发放。
参考宏福苑火灾前租金水平 厘订租金补助金额
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表示,火灾前宏福苑租金每月约12,500元,金额与每年租金补助15万元除以12个月相约,政府经参考后为是合理的安排。这次租金补助连同搬迁补助,将动用38亿元援助基金之中的12亿1元,卓永兴认为推出补助时需要平衡多方面因素。
每个支援措施睇下佢个合理性,唔系话基金好多钱㖞,不如唔系15万,比够20、30又点呢,我谂呢个都要有个平衡喺度。
他又表示政府正研究宏福苑的重置方案,暂时未有结论,亦未知会否需要动用到基金,因此政府要用得其所,审慎运用捐款。
相信两年补助期足够业主寻找新住所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表示租金补助期两年,是由于一般租约也是两年,加上相信两年内政府会有长期重置的安排,届时业主接受便不用再接受补助。
最后一个针对租户的现金补助
宏福苑租户亦可以获得一次性5万元搬迁补助,他们早前已获发一万元应急钱及10万元生活津贴。麦美娟表示留意到有声音认为,援助基金未来应更集中处理自住业主的长远需要,因此这次的搬迁补贴是“可见将来”内最后一个以租户为对象的现金援助。她解释,宏福苑并非租户的永久居所,加上政府容许他们在房协或房屋局辖下单位免租居住至明年5月30日,相信他们有弹性能够找到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