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嘉如告《华尔街日报》违工会条例 律师指郑曾索偿3百万求和解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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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协主席郑嘉如指其前雇主《华尔街日报》,在她去年当选后,未几即以“职位重组”为由解雇她。郑认为公司因她参与工会而解雇她,涉违反《职工会条例》,以私人票控方式提出起诉。《华》否认控罪,案件今(18日)于东区法院开审。代表《华》的律师透露,郑曾向《华》索赔她4年薪金约300万,或准她复职和向她道歉,但又同时向劳工处投诉,认为郑有不正当动机,并涉滥用司法程序,要求终止聆讯。

被告为《华尔街日报》的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被控两项控罪,分别为:雇主阻止或阻吓员工行使《职工会条例》第 21B 条(1)款所授予的权利,及雇主因雇员行使该等权利而被终止其雇佣合约或受歧视。

记协主席郑嘉如指前雇主《华尔街日报》疑违反《职工会条例》,以私人票控方式提出检控。(陈蓉摄)

郑加入被告公司时已是记协执委

承认事实指,郑嘉如在2021年成为记协执委,她在2022年3月加入《华尔街日报》,直至2024年7月17日,被告终止与郑的合约。

辩方指郑嘉如有不正当动机,其滥用程序,申请搁置聆讯,但裁判官认为可待郑出庭作供后才决定。

辩方透露郑曾要求赔偿300万

辩方又指,郑与《华尔街日报》谈判时曾提出和解方案,要求被告赔偿300万,相于她4年薪金,或要求复职及道歉,但她同时向劳工处投诉、要求处方检控。

认为郑滥用司法程序

辩方认为,这些内容可反映郑滥用司法程序,并有电邮,但辩方承认该些电邮涉及无损权益内容,但认为应可用于刑事检控,要求法庭准许该些电邮呈堂。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ESS35334、3533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