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灾|领租金补助业主续居过渡性房屋等 明年2月起需交租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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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18日)宣布,受大火影响的宏福苑业主,可两年共获发30万元的租金补助,以及一次性5万元的搬迁补助。房屋局发言人表示,如业主收取资助后继续居住于过渡性房屋等政府资助单位,预计需于明年2月开始向营运机构交付租金。房屋局会通知相关营运机构,由机构稍后会与宏福苑住户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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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公布,向所有宏福苑业主陆续发放每年15万元、为期两年的租金补助,和一笔5万元的搬迁补助。同时,政府亦向受影响租户提供一次性5万元搬迁补助,让他们自行选择适合自己家庭状况的较长时间安排。补助会经“一户一社工”机制发放,社会福利署将根据相关的土地注册纪录处理,业主无需提交业权文件。

(香港01制图)
(香港01制图)

无论业主或租户,均可免租入住过渡性房屋、房协项目单位或宝田的中转屋,不过免租期限不同。租户不获租金补助,故可免租入住至明年5月31日;至于获租金补助的业主,房屋局发言人指,暂时预计需于明年2月开始交租。房屋局会通知相关单位的营运机构,营运机构稍后会与宏福苑住户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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