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小红书分享塔门露营BBQ 网友:非指定露营地点生火违法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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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旅客近年爱到香港行山郊游,露营也是选项之一。其中,塔门近年吸引不少内地旅客,近日便有广东网民在小红书发文,分享到塔门岛露营,内容简介了交通、登岛后于草地搭营、岛上风景,及展示自制烧烤炉BBQ、带备小型燃气罐炮制“潮汕烤鱿鱼”等。有留言网民指出,在香港非指定露营地进行烧烤属违法,违反《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等法例。

石头搭建烧烤炉 自备燃气罐及炉具

据该名小红书网民的发帖,其一行数人搭乘港铁到大学站B出口,再前往马料水码头转乘街渡,然后抵达塔门。其帖文以《没有野猪的塔门岛露营》为标题,形容“市区坐船一个半小时​​才到的塔门岛,一晚没有遇到野猪”。

其上载片段显示,一行人在草地搭营及岛上观光后,开始准备烧烤食材,有虾、鸡翼、蔬菜、串烧等,烧烤炉以石头加铁丝网搭建,燃起木块后火光熊熊。此外,他们也准备了小型燃气罐及简单炉具,于镜头前示范了“潮汕鱿鱼烤法”,至于烤不熟的食材则直接白灼,还自备了调味料。画面也显示,他们翌日煮了公仔面等,食物颇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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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留言网友提醒,在香港郊野公园生火受《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严格限制,一般只能在指定烧烤地点或指定露营地点进行,其他地方禁止携带火种或用火器具(如灯笼、煮食炉),违者最高可罚款$25,000及监禁1年。渔护署会加强巡逻执法,并可在火灾风险高时宣布全区禁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