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近3年几乎晚晚奸继女 母指女儿精神不错 官不信判囚14年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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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涉自患轻度智障的继女11岁起,几乎晚晚爬上继女床上把她强奸,持续3年至继女向老师提及才揭发。继父早前承认5项强奸及1项非礼罪,法官已就事主母亲求情人只提被告及她与被告所生的儿子,却未提女儿感关注。案件今(19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指报告引述事主因事件有严重创伤,并有自杀和自残想法,但其母在第二封求情信中,仍称觉女儿精神不错。陈官直言对信中所提内容感惊讶,又引述被告的报告显示他并无悔意,判他入狱14年半。

被告CCH(35岁,铝窗工人)承认5项强奸罪及1项非礼罪,案发在2021年至2023年9月间。

35岁被告CCH在高等法院承认强奸及非礼罪,被判囚14年半。(黄浩谦摄)

报告与事主母所述情况迥异

法官陈嘉信于案件上次聆讯时,曾表示事主母亲撰信为被告求情,但只提及关心被告和她与被告所生的两名儿子,关注事主母亲是否关心女儿。 法官今提及事主母亲撰写的第二封求情信,信中没有提及事主有自杀和自残的想法,但创伤报告则指事主有这些想法。

辩方指事主母并非专家 指两母女已团聚

辩方回应指,根据事主母亲第二封的求情信,事主的精神和心理状况似乎有所改善,强调事主母亲并非专家,信中内容只是一名母亲对女儿的观察,又指事主已与母亲团聚和同住,她们相处尚算不错。

事主患轻度智障和自闭症令她更易受伤害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案情极为严重,事主首次被性侵时年仅11岁,被告当时30岁,两人年纪差距大。事主被性侵时未成年,无法保护自己,加上她患有轻度智障和自闭症,令她更易受伤害。被告则严重违反诚信,3年间多番被性侵X,期间没有使用安全措施。

报告指事主所受创伤深远

法官引述事主的创伤报告,指性侵对她构成严重的精神创伤。报告指,被告利用事主的脆弱来满足其私欲,令事主受困惑。被告被捕后,事主被交由婆婆照顾,令她更感到孤立和被遗弃。报告认为事主所受到创伤深远,有自杀和自残想法。

被告向专家称无强奸事主

法官又称,对事主母亲的第二封求情信感到惊讶,她在信中指被告被还押后,事主感到不开心,现时她精神不错。法官称若事主母想用这信来显示事主没有受到严重创伤,他会毫不犹疑拒接纳。法官又透露,被告向精神科医生和心理学家否认强奸事主,认为他并无悔意。考虑以上各因素后,判被告入狱14年半。

X母并无告知X被告非其生父

案情指,事主X的母亲在2010年与X的生父诞下X后,便与X的生父分开。X在3岁时被诊断有自闭症和轻度智障。X母与被告在2013年交往,再诞下两名儿子,5人同住于荃湾一单位。X母不曾告诉X被告并非其生父。

案发期内被告几乎每日与X性交

案发于2021年及2023年,X当时11至13岁,被告几乎每日与X性交。被告多次趁X母洗澡时,爬上X的床,强行脱下X的衣服与她性交,期间没有用安全套。X被侵犯时表明拒绝,并用脚踢开被告,被告没理会继续性侵,令X感到很痛。X问过被告是否知道那样做她会怀孕,被告说不会。

搓X胸称教他遇胸袭的应有反应

此外,有次X与被告外出,被告见X被人撞到胸部但没反应,他回家后搓X的胸部,以满足其性欲之余,并称是“教”X被人摸胸时应怎样反应。X回应:“吓!”被告即斥X不懂保护自己。

X上性教育课提及被性侵

X在2023年9月上性教育课时,告诉老师她遭被告性侵并怕会怀孕。X母得知后质问被告,被告称他只摸了X的胸部,没强奸X。被告在录影会面承认曾非礼X及与她性交。

案件编号:HCCC 3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