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署巡48间旺区宾馆 6间涉无牌经营 2间涉违反发牌条件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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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署辖下牌照处于12月15日至19日,在油尖旺区、湾仔区及中西区巡查48个怀疑无牌经营的酒店或宾馆,当中有6个处所涉嫌无牌经营酒店或宾馆,及2间持牌会社涉嫌违反发牌条件。牌照处指如调查后有足够证据,会作出检控。

民政总署辖下牌照处巡查48个怀疑无牌经营的酒店或宾馆,当中有6个处所涉嫌无牌经营酒店或宾馆,及2间持牌会社涉嫌违反发牌条件。(民政总署提供)

发言人指,无牌经营酒店或宾馆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最高刑罚为监禁三年及罚款500,000元,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亦可被另处罚款20,000元。针对涉及重犯罪行的无牌经营酒店或宾馆,法庭亦可就有关处所发出为期6个月的封闭令。

此外,如有处所于16个月内第二次因无牌经营或严格法律责任罪行而有人被定罪,旅馆业监督可向法院申请向该处所发出封闭令,为期六个月。截至本月15日,牌照处根据《旅馆业条例》向法院申请发出4宗封闭令,而其中两宗封闭令已获批。

署方指,除旅游旺季的特别行动外,亦加强打击经网上平台出租的无牌宾馆,包括成立专责小队加强情报收集工作,浏览互联网网页、流动应用程式、社交媒体、讨论区等,搜寻怀疑无牌宾馆的资讯和情报;当发现透过网上平台出租的无牌宾馆,牌照处的执法人员便会跟进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