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兄13岁时要9岁堂妹前自慰 并问是否很酷 多年后被揭发判社服
23岁的男生涉在13岁时,曾在祖父于湾仔中半山的住所,非礼当时仅9岁的堂妹,包括要堂妹为他口交,又在堂妹面前自慰,并问是否很酷。堂妹多年后在老师劝导下说出事件,并证实患严重抑郁。男生早前被裁定非礼等3罪成。案件今(2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判刑,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来自良好家庭,亦有稳定工作。暂委法官黄国辉亦认为本案在十年前发生,有特殊因素,判被告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N.T.H(23岁),经审嗵被裁定2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及1项猥亵侵犯罪,指他于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湾仔中半山某住宅单位,及湾仔轩尼诗道一办公室单位内,向当时9岁的X作出严重猥亵作为及非礼X。
向X自慰后问是否很酷
控方案情指,X于2006年中出生,在2015年7至12月某日,她到祖父家吃饭,被告把X带到祖父房间内的厕所,把门上锁后脱去X的裤,他先是摸X的胸部及下体,之后在X面前自摸阳具,又要X为他手淫,其后被告在洗手盆射精,历时约10分钟。
X当时不明被告在做甚么,只见被告下体有白色液体,长大才明白被告在自慰。X指被告当时像在表演给她看,又问她是否觉得他很酷,并叫X不能告知别人。
在祖父辧公室非礼X
有次祖父与被告与X午餐后,带二人回其轩尼斯道的办公室,期间被告把X带入房间并上锁,又拉下窗廉,要X摸他下体,及要X为他口交,X觉奇怪及恶心,但仍然听从,之后被告要她坐在其大腿 ,面对著X,用其下体磨擦X的私处及摸她的胸,并叫X不能告知别人。
X多年后向老师说出事件
X在2016年随父母移民台湾。她在2023年5月与其父亲争执后冲上天台寻死,她后来有冷静下来,同日回校上课后,在老师鼓励下,揭发曾遭被告两度性侵,其后X在父母陪同下回港报警。X患有严重抑郁症,须获处方药物,并需定期覆诊。
辩方指被告会续在祖父的公司工作
辩方律师求情指报告建议被告接受感化,被告亦有为其前途著想,有报名参加工程绘图课程,将于本月稍后开学,而他日间会继续在祖父的公司工作。被告早前被还押两周,已有深刻教训,明白犯案的后果,被告犯案时仅13岁,来自良好家庭,亦有好的工作,予以轻判。
官指社会服务比感化更合适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黄国辉判刑时指,事主在案发后8年才报案,至案件开审离案发时已有10年,被告现时有稳定工作,早前曾被还押逾1个月,考虑到本案案情及特殊因素,被告现时亦有稳定工作,认为判处社会服务令比感化令更为合适,遂就三罪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黄官又称,被告除要履行社会服务令外,亦须遵守感化官的要求,如突击尿液检查等。
案件编号:DCCC124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