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参与PTGF骗局判囚18月 律政司指太轻 临放监前加刑至4年
16岁女生涉与两男合作,她以“兼职女友”(Part time girlfriend, PTGF)身份与男客人相约酒店见面后,两男出现拍下客人裸体片,要男客摸她胸制非礼片,以勒索男客150万元。两男认罪被判囚3年及3年4月。现已约20岁的女生,经审讯裁罪成,但只被判囚18个月。律政司认为女生刑罚过轻,今(7日)向上诉庭要求就刑期覆核,并指原审法官用了错误的起刑点,亦不当地作扣减。辩方却指女生最快会在3天后获释,现加刑会令她感到不公。惟上诉庭3名男法官彭伟昌、陈庆伟及杨家雄接纳律政司申请,改判女生入狱4年。
同案两男被告认罪均囚超过3年
女被告张羽妍(现约20岁,学生,下称:张),经审讯被裁定一项非法禁锢及一项勒索罪,指她于2021年9月13日至14日,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非法禁锢事主X;及为获益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事主交出港币150万元。张案发时16岁,原审时被判囚18个月。
同案另外两名男被告:张炜贤及梁正贤,早前认罪,分别囚3年4个月及3年。
两男被告与张起刑点有明显差异
律政司代表指,原审法官判刑的量刑过低,无法反映案情严重。同案另外两名男被告的量刑起点为5年,案例中的被告的手法类似,起点同样不低于5年,但张的量刑起点为22个月,明显大幅度低于同案被告。
案件延误是张自己造成
此外,律政司又认为,原审法官给予张错误的刑期扣减。根据记录,张在案发后一个月被捕,其后2天已被送上法庭,案件延误是由她自己造成,不应因而获扣减。
张有积极参与且知情下继续犯案
律政司一方强调,同意本案各人的行为有别,惟张的角色关键,亦有积极参与,在知情下继续犯案,罪责不比另两名男被告低,认为刑期提升有一定的意义。
辩方指张最快3天后获释
辩方同意张的刑期与同案另2男被告有落差,但认为原审法官已充分考虑求情及案情,且张最快可在3天后出狱,再加刑会令她觉得不公,造成主观上的不公平。
事主X洗澡时两男入房拍其裸片
案情指,当天张与男事主X相约在酒店房见面,张叫X先去沐浴,张进入浴室约一分钟后,三名男子冲入浴室,拉走张并开始拍摄X的裸体,又指X“搞”他们公司的“女生”。X其后被带到银行提取现金,闭路电视拍到张在银行外徘徊。
到银行取款时暗中叫职员报警
同日凌晨,X被带到水疗浴室,其中一名男被告要X隔著张的衣服摸她的胸,又指示张在被摸时大叫非礼两次,并拍成影片,以勒索X 更多金钱。其后张告诉X,明天他们会和X一起去提款。翌日张、两名男子与X到3间银行提取共150万元。X借机写纸条告知银行职员报警揭发。
案件编号:CAAR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