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宏业唯一获授权签署人辞任须停工 27工程另委承建商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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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发生五级大火后,其中一名“获授权签署人”(AS)已离任。屋字署今日(14日)回复查询时证实,仅余一名AS、因火灾涉误杀被捕的黄忠基亦已辞任,由于现时没有获授权签署人代其行事,宏业不能再以注册承建商身份进行《建筑物条例》下的建筑工程。

▼2025年12月2日 警方及消防员续在大埔宏福苑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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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灾发生前,宏业在屋宇署的一般建筑承建商名册显示有两名“获授权签署人”(AS),分别为张玉涛黄忠基,屋宇署上月回复证实张玉涛已离职,因此按程序将其从名册中除名。

黄忠基辞任 宏业无法以注册承建商身份进行工程

余下一名“获授权签署人”黄忠基,他同时是宏业的工程顾问,早前被警方以“误杀”罪名拘捕。今日(14日)翻查一般建筑承建商名册,已经不见黄忠基的名字。屋宇署回复查询时证实,于1月5日收到宏业来函通知,指其“获授权签署人”已辞任,因此已将其从宏业的承建商名册资料中移除。

屋宇署称,由于现时没有获授权签署人代其行事,宏业不能再以注册承建商身份进行《建筑物条例》下的建筑工程。

警方在火灾翌日,以涉嫌“误杀”,拘捕“宏业建筑”三名负责人,三人分别董事何建业(52岁)、侯华建(54岁),以及授权签字人黄忠基(68岁)。图为一名黑布蒙头、手持拐杖的男子,他由探员押解到马鞍山沃泰街8号搜证。(资料图片/马耀文摄)

屋宇署:正通知业主组织需另委任承建商

屋宇署在去年11月勒令28个由宏业作为注册承建商的私楼工程项目停工,及后发现宏业在其中一个项目的委任已被撤回。至于余下27个工程,屋宇署最新表示,正联络相关工程的认可人士,对于个别只需由注册承建商负责进行的小型工程,署方正直接联络业主组织,通知他们需另行委任新的注册承建商以继续进行有关工程。

至于同以“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大维修承办商的屯门怡乐花园,本月初已召开特别业主大会,议决终止宏业的大维修合约。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厦火灾后单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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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聘AS须经屋宇署审批和面试 七成承建商只有“单头”AS

根据名册,“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于2027年3月8日才届满。香港营造师学会会长汤毓褀表示,根据《建筑物条例》即使宏业有牌照,但由于缺乏AS代其行事,仍无法进行建筑工程。他指,若承建商补聘AS,须经屋宇署审批和面试。现时全港约800个一般承建商,当中七成只有“单头”AS,因此行内补聘AS的情况普遍。不过,他认为宏业情况复杂,相信屋宇署会有多重考虑因素,包括该AS是否有能力处理公司面对的问题。

汤毓褀又指,维修方及承建商的合约通常列明,双方在甚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合约。一般情况而言,若承建商无能力履行职务完成合约工程,已构成业主终止合约的理由。他又不赞成政府介入私人合约,但认为政府可协助法团了解合约内容,根据条款终止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