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乙球队虎门涉打假波 班主及球员等4人被控诈骗 将转区院审

撰文: 陈晓欣
出版:更新:

乙组足球联赛球队“虎门”涉以24万行贿足球员“打假波”,以操控赛果,班主及球员等4人被控串谋诈骗等罪,案件今(15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控方指案件将转介区域法院审理,申请押后待准备转介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押后至2月11日,被告续准保释。

被告包括球队教练及球员

四名被告:姚晓聪(40岁,足球教练),被指是外围赌注经营者(“庄家”)、苏俊贤(32岁,建筑工人),球队中场球员、黄谦进(32岁,营业员),被指是外围赌注中介人(“艇仔”)、卢康铭(30岁,酒店经理),球会的班主、教练兼后卫。

其中两名被告:苏俊贤(左)及黄谦进(右)。(陈晓欣摄)

被控在2021至2022季度图操纵赛事

四人被控一项串谋诈骗,指他们于2021年4月29 日至2022年8月18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其他人串谋,不诚实地操纵或企图操纵涉及球会“虎门体育会”的乙组联赛足球赛事赛果,借以诈骗香港足球总会。

并涉向球员提供利益

姚晓聪、苏俊贤及黄谦进另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指他们于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18日在香港,串谋和与其他人串谋,向虎门足球员提供利益,作为该些足球员作出操控或企图操控虎门体育会赛果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该些球员作出上述作为而向他们提供该利益。

控方今称,律政司法律意见指本案将移交区域法院审理,申请押后至2月11日以准备转介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批准,被告续准保释。

案件编号:ESCC60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