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违规转让康体设施各被判80小时社服令 一人罚禁订场360日

撰文: 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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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涉及违规转让康文署康体设施,分别被控一项“使用他人身份证”和“将身份证转让给他人”罪名,两人早前承认控罪,今日(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中一人为原租用场地人士,早前已被康文署暂停预订康体设施的资格360日。署方指,会继续打击康乐场地的违规转让或炒卖。

康文署表示,会继续打击康乐场地的违规转让或炒卖。图为体育馆。(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康文署联同执法部门于2024年7月13日在维多利亚公园网球场采取联合行动,打击违规转让康体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行动中拘捕了一名男子,涉嫌在无合理辩解下使用及管有他人身份证。及后,与案件相关的另一名男子被控一项“将身份证转让给他人”罪名。

康文署呼吁市民切勿违规转让康体设施、光顾代订康体设施服务、使用他人身份证签场及将自己的身份证明交予他人代签场,以免违反康文署“康乐及体育设施使用条件”及触犯法例。违反使用条件者可被暂停预订康体设施的资格,为期360日。

此外,“SmartPLAY康体通”已加入了禁止使用电脑程式或其他自动化工具预订场地的条件。由2026年1月21日起,如用户违反有关条件,康文署会暂停其帐户360日,无须给予任何预先通知。康文署提醒用户必须遵守“SmartPLAY康体通”的使用条件,妥善管理SmartPLAY帐户资料,切勿向他人透露用户帐号及密码。若曾将SmartPLAY帐号及密码提供予第三者的用户,要尽快及定期更新用户密码,以免帐户被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