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皇粥店认欠付10员工薪酬罚6.6万 官下令半年内付罚款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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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连锁粥品店海皇粥店去年5月宣布全线结业,其母公司海皇国际有限公司及两名创办人涉拖欠10名员工薪金共逾56万元,被劳工处票控没有在到期日内支付工资等共99项传票。母公司代表早前认罪,被判罚共6.6万元。公司代表今(19日)表示,需要视乎资产变卖的进度以支付罚款,暂委裁判官庄静敏指罚款并非优先债项,遂要求被告在半年内缴付。

另两被告否认控罪3.2作预审

被告海皇国际有限公司、蔡汪浩以及萧楚基。海皇国际早前承认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付给工资,和没有在到期日内付给工资等33项传票控罪;蔡及萧则各否认全部控罪,案件将排于3月2日进行审前覆核。

海皇国际有限公司在东区法院承认欠10员工56万元薪酬,被判罚款6.6万元。
海皇粥店5月7日突然宣布全线停业,多名员工曾弓弓火遭拖欠薪金、代通知金等款项。(梁鹏威摄)

欠10员工去年首4个月薪酬

控罪指3名被告分别作为雇主,未向雇员黄玉婵、邝佩玲、黄海雄、林翠怡、廖和琼、张国华、褚彩凤、邱定娥、邓佩玲、张丽珍,支付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工资,款额合共逾56.4万元。

案件编号:ESS25230-2532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