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今起两个月巡1500栋旧式大厦 规定消防装置损坏时需贴告示

撰文: 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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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后,市民关注消防装置能否正常运作。消防处今(19日)起,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巡查计划,派出军装人员突击巡查全港1,500栋旧式住用及综合用途建筑物。行动主要针对大厦的火警钟、消防喉辘系统等装置,检查其是否有按规定作年检,会向违规者发出劝喻信、警告信,或到法庭提出检控。

消防处本月8日发出两份通函,进一步加强楼宇消防装置及设备的管理,要求消防装置出现损坏时,承办商必需在装置当眼位置张贴符合标准规格的损坏告示。

消防处今(19日)起,派出军装人员突击巡查全港1,500栋旧式住用及综合用途建筑物。消防区长(政策)罗建新(左)、助理消防区长(消防设施监督)杨嗣康(右)讲解新安排。(梁鹏威摄)
消防处今(19日)起,派出军装人员突击巡查全港1,500栋旧式住用及综合用途建筑物。消防区长(政策)罗建新(左)、助理消防区长(消防设施监督)杨嗣康(右)讲解新安排。(梁鹏威摄)
当消防装置出现损坏时,承办商必需在装置当眼位置(如:楼宇出入口)张贴符合标准规格的损坏告示。(梁鹏威摄)

行动主要针对楼宇的火警钟、消防喉辘系统

由今日(19日)起计两个月,消防处会派出军装人员,突击巡查1,500栋1987年或之前首次呈交建筑工程图则的住用建筑物及综合用途建筑物。行动主要针对楼宇的火警钟、消防喉辘系统,检查其最近12个月是否有按法例要求聘请消防装置承办商为设备进行年检;是否有按规定向消防处提供年检证书;相关系统是否有异常情况。

消防区长(政策)罗建新(梁鹏威摄)
消防区长(政策)罗建新表示,处方期望在大火后可提升市民对消防装置的信心。(梁鹏威摄)

消防处不排除会巡查更多大厦 会向无年检大厦采取执法行动

消防区长(政策)罗建新表示,宏福苑大火前,消防处亦有检查消防装置,但指处方期望在大火后可提升市民对消防装置的信心,同时亦借着大火后,市民对火警警示意识较高时作高调巡查,提高警觉性。

罗建新说,初步估算两个月内可完成1,500栋大厦的巡查,若资源许可,不排除巡查会扩展到其他大厦。他续指,若大厦没有为消防装置进行年检,会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劝喻信、警告信,或到法庭提出检控。处方会密切留意大厦的状况,若其在12个月后重犯,会再采取执法行动,并将纪录交予法庭,作为判刑时的考虑。

消防处要求消防装置承办商,在进行与消防装置无关的工程时,需在大厦消防装置的关键电源上,贴上图示封条。(梁鹏威摄)

如工程需关闭任何消防装置 必须先向消防处通报

另外,消防处在本8日发出两份通函,规定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进一步加强楼宇消防装置及设备的管理,包括当消防装置出现损坏时,承办商必需在装置当眼位置张贴符合标准规格的损坏告示。另外,如需在工程进行前关闭任何消防装置,必须事先评估是否会影响其他消防装置的运作,并一并向消防处通报所有受影响范围。

消防处会将图示的消防喉辘使用方法,张贴在喉辘的当眼位置。(梁鹏威摄)

罗建新表示,张贴告示的做法旨在令市民在火警时有所警觉,作出适当决定,避免因使用失效的火警装置,而浪费宝贵的逃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