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涉操控内地贩毒到港 身处内地证人视像作供 两男囚逾34年
两名本地男子涉嫌在2017年指示他人在内地贩毒到香港,惟期间部人士在内地被捕,并检获297公斤冰毒。其中一名在内地被捕的港人,经中港两地安排,早前在内地透过视像系统,在香港法庭指证两名疑为香港主脑的男子,该两男在香港高等法院经审讯被裁定串谋贩毒罪成。两男今(26日)在高等法院分别遭判囚34年6个月,和34年。
负责本案的警方毒品调查科高级督察表示,本案是首宗在内地的证人以视像系统作供,令在港贩毒人士成功定罪的案件。
两名本地被告:陈国坚(44岁)和胡志邦(53岁),被控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13日,在香港与周剑宗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一名串谋非法贩运冰毒。陈判囚34年半,胡判囚34年。
内地被捕港男透露受两被告操控贩毒
警方毒品调查科高级督察陈源勋透露,内地公安局在2017年2月13日,在广州市荔湾捣破一宗贩毒案,检获于297公斤的冰毒,并拘捕三名内地和一名香港男子。其中一名被捕的香港男子向公安表示,受到两名在港的男子操控和指示,企图把涉案毒品偷运到香港。
两男被告2018年在港被捕
内地公安部和香港毒品调查科因此展开合作,调查发现涉案人士组织严密,核心成员通过“人货分离”和“单线联络”等方法,遥控指挥贩毒活动。毒品调查科于2018年5月在香港拘捕本案两名被告,他们否认串谋贩毒罪受审。
内地被捕港男曾以视像作供
两名被告在高院的审讯中,于内地被捕的香港男子,亦有出任控方证人,并在内地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下,在内地服刑期间以视像方式作供,指证是次两位被告如何指示他犯案。
作证男子在内地被判囚15年
两名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法官考虑涉案毒品的数量,以判囚33年为量刑起点,并因案件严重性和跨境元素而加刑,最终判处陈监禁34年6个月,并判胡监禁34年。据了解,该名在内地被捕并在本案作供的男子,在内地被判囚15年。
首宗身处内地证人以视像在港法庭作供
陈源勋亦指,本案是首宗在内地的证人以视像方式作供,令在港的贩毒人士成功定罪的案件。是次成功定罪正正展现内地和香港法律制度,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有效协调的正面成果。他形容,案件筹备7年期间困难重重,包括因疫情而封关,引致不便。以及以视像作供的技术问题。但他指,透过内地执法机构与香港警方的紧密合作,以及内地与香港司法机关之间的互相协调,最终令本案两名被告成功入罪。
案件编号:HCCC1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