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时保安认欠薪 被判罚款10万元 另须支付23万元欠薪

撰文: 洪戬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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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时保安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在工资期届满及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向11名雇员支付工资及代通知金,亦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两名雇员支付年假薪酬,涉及款项合共约23.1万元,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

该公司今日(2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合共10万零500元。此外,法院亦命令该公司须向有关雇员支付合共约23万元的欠款。

依时保安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资料图片)

去年1月,一名曾任职保安员的苦主向《香港01》表示,依时保安自2024年10月起拖欠保安薪金及约满酬金等。他被拖约13万元,感到相当无奈,“开饭都成问题。”劳工处当时表示,已接获个别雇员求助,并已严正敦促雇主向相关雇员清付其工资及其他法定权益。

公司其后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被判罚款合共10万零500元。劳工处指,公司故意及无合理辩解下,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亦没有根据劳资审裁处的判令,在指定日期后的14天内向六名雇员支付合共约26.8万元的裁断款项。

劳工处发言人指,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及终止合约的补偿予雇员,以及按照劳审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裁断款项予雇员。处方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