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银行前职员涉通知家人户口正被调查 涉违防贿例遭廉署起诉
撰文: 任葆颖
出版:更新:
一名集友银行时任女职员涉嫌于去年向其家人披露对方的集友银行帐户正被廉署调查,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上周五(1月30日)遭廉署落案起诉一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等资料”罪名,被告现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天(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一名集友银行女职员去年涉嫌向其家人披露对方正被廉署调查,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资料图片 / 黄永俊摄)
事发时,廉政公署正调查一宗案件,并于2025年1月底要求集友银行提供一个帐户资料。该帐户在土瓜湾分行开设,集友银行遂向分行提供该封廉署信件。
廉署指,被告刘穗娥(43岁)案发时为集友银行土瓜湾分行的客户服务经理,其工作包括处理执法机构查询的事宜。她获授权阅览该信件,并得悉该帐户由其家人开设。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5年2月至7月期间,明知或怀疑一项就被指称或怀疑已犯《防止贿赂条例》所订罪行的调查正在进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其家人披露对方是廉署的调查对象。
一名集友银行女职员去年涉嫌向其家人披露对方正被廉署调查,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资料图片 / 苏炜然摄)
廉署又指,已在信件中列明该项要求及信件所载资料均属机密,必须妥善保护,披露有关机密资料可能违法。
《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订明,任何人士如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他人披露贪污案件的调查内容或受调查人士的身分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一年及罚款2.5万元。
骗徒冒认廉署人员呃市民卷洗黑钱案索款 廉署吁提高警觉、勿转账廉署破两集团拘33人涉呃1.5亿科技资助 揭数码港职员收贿助审批廉署起诉厨具供应商 涉以$1.2万贿赂福临门采购经理 周四答辩廉署拘庄臣控股高层及分判商共14人 涉收贿批出多份外判清洁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