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娘家争产案 官令讼费从遗产扣除 “契仔”反对需付堂费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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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官恩娜的母亲与3名姊妹,为争夺官恩娜外婆劳笑凤逾数千万元遗产兴诉。劳去世前,把约3800万元转给官恩娜的兄长,并订立遗嘱把遗产全给一名与官母相熟的“契仔”冯明业。官母的3名姊妹质疑劳受官母及“契仔”不当影响,要求裁定该遗嘱无效。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早前裁定官母败诉,早前裁定遗嘱无效。
官的三名姨母要求先以遗产支付讼费,官母不反对,但冯明业反对。案件今(12日)聆讯,陈官经考虑后批准动用遗产付讼费,麦银丽与冯明业须还款到遗产,冯另须支付是日讼费10.5万元。
官恩娜外婆遗产牵争产相关诉讼中,官恩娜与其兄长及父母亦曾被列为被告。(资料图片)
官恩娜。(IG@官恩娜)
(由左至右)官恩娜母亲麦银丽、妹妹官恩沂,及外婆劳笑凤。(IG@myyk)
“契仔”冯明业反对讼费由遗产扣除不果,需支付堂费10.5万。(刘安琪摄)
原告为劳笑凤(下称:劳)的长女麦银娣、三女麦丽萍及么女麦美华,被告为冯明业和劳笑凤的二女麦银丽(官恩娜的母亲,下称:官母)。
案件早前审理时,双方互数不是,官恩娜的大姨妈,指官母与劳同住后,劳的资产被调动,又指官恩娜曾责骂外婆;官母却称无阻过三姊妹探望母亲,反指母亲曾投诉3名女儿没来探望。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早前裁定官母败诉,涉案遗嘱无效。
案件编号:HCAP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