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男被控冒认宏福苑大火灾民 图骗取援助 准保释候讯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38岁无业男涉假冒大埔宏福苑灾民,图诈骗⺠政事务总署批出援助,被控1项企图欺诈罪。案件今(1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押后至4月10日再讯,准以2000元保释。
⿈浩钧(38岁,无业)被控于2026年1⽉9⽇,在香港藉欺骗,即向⺠政事务总署作出虚假申述,即报称于2024年6⽉⾄2024年8⽉期间,居住在⼤埔宏福苑E座宏泰阁某室,并意图诈骗⽽企图诱使⺠政事务总处作出作为,即批出⺠政事务总署华人慈善基金/特别援助基金,⽽导致自己获得利益或⺠政事务总署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案件编号:FLCC 42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