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生书院母公司未偿还逾6千万拨款 今被高院颁令清盘
为边缘少年和曾有毒品问题学生而办的正生书院,其母公司基督教正生会曾获禁毒基金会5925万元,惟正生会2024年卷入“串谋诈骗”风波,政府同年巡查发现校舍已荒废,书院同年七月停运。政府因而要求母公司偿还曾获批的款项和利息,约6144万元,母公司反对,并认为只需付未花的费用。律政司司长去年入禀要求将书院的母公司清盘。高等法院暂委法官林展程今(16日)颁判辞,认为母公司需还所有拨款,今颁令基督教正生会有限公司清盘。
呈请人为律政司司长,向基督教正生会有限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判辞透露,本案欠款6144万元源于禁毒基金会因禁毒基金特别拨款计划,向正生会有限公司批出的款项。
向禁毒基金会申请获拨款5925万元
判辞透露,基督教正生会有限公司(下称正生会)为扩建和改善位于大屿山下径的正生书院,于2014年向禁毒基金会申请拨款。基本金批准申请,并和正生会签订拨款协议。2018至2020年间,基金会共批出约5925万元。
2024年巡查发现书院已荒废
于2024年1月,正生会的捐款疑遭挪用,多名董事被捕或潜逃。社署亦去信正生会,巡查发现正生书院已荒废,其后撤销发给正生会的豁免证明书。基金会于2025年终止和正生会的协议,并要求对方偿还批出的款项和利息,约6144万元。惟正生会未有还款,政府入禀向正生会提出清盘呈请。
正生会指政府不是债权人曾提出反对
正生会反对呈请,并指政府不是债权人,不符提出清盘呈请的资格。政府则指,基金会只是其代理人,因此政府才是债权人。法官考虑到基金会把涉案协议下相关的权利,转让予政府,政府其后则修改其呈请,认为政府可提出呈请。
官认为正生会需向政府偿还所有拨款
此外,正生会亦质疑根据协议,正生会不需向政府偿还所有拨款,认为只需偿还尚未花费的拨款。但法官认为,协议的目的是要确保拨款用于改善戒毒院舍,让它恰当营运。若要达致该目的,需向正生会施加更大的限制,即正生会在协议终止后,需向政府偿还所有款项。
就正生会质疑,政府已收回涉款用地,若再取回所有拨款,将会得到“意外之财”。法官指,即使政府取回用地,取回所有拨款的将会是禁毒基金会。
案件编号:HCCW59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