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子涉用假泰国学历申请优才计划 准签保守行为2年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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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中年女子涉用虚假的泰国先皇理工大学毕业证书,申请优才计划来港,被控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案件今(16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再讯。控方指,考虑证据等因素后,申请以签保守行为处理案件。裁判官施祖尧遂下令被告自签1000元,守行为2年,期间不得干犯入境条例相关罪行。

女被告王红(43岁,持中国往来港澳通行证)被控1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指她于2024年12月5日前后,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关虚假文书,即一张看似是由先皇理工大学发出的毕业证书,属于虚假,而使用该文书,意图诱使入境事务处处长及其人员接受该文书,并因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为,以致对该人或其他人不利。

案件编号:STCC404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