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欺诈科技园案 上诉庭下周四裁决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向科技园租地设苹果大楼期间,涉让一间管理其家族事务的顾问公司在大楼内设办公室,但未有申报。黎和前行政总监黄伟强被裁定欺诈罪成,分别被判监5年9个月,以及1年9个月。两人提出上诉,上诉庭去年初审理案件,黎指涉案公司力高虽涉及其私人业务,但亦向“壹传媒动画”提供会计服务等,并非完全不涉《苹果》的业务。而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上诉庭将于下周四(26日)颁布判决,预计需时30分钟。
两名上诉人:黎智英(78岁)和黄伟强(64岁)。二人同被控1项欺诈罪,指他们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与周达权及其他人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指处于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苹果大楼,未有违反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意图诈骗及诱使科技园公司不执行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该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令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
黎智英就欺诈科技园案判囚5年9个月。(资料图片)
黎智英被指把壹传媒大楼租用给其名下公司当办公室,从而被控欺诈科技园。(罗君豪摄)
黎智英另被控1项欺诈罪,指他于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与他人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未有按1995年10月24日的提案计划书和租契协议,及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使用有关处所;令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益;及令科技园公司或蒙受不利。
黄伟强已服刑完毕
经审讯后,两人于2022年10月被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裁定罪名成立。黎被判囚5年9个月,罚款200万,须在3个月内缴付,否则加监一年;黄则判囚1年9个月。两人同就裁决提上诉,黎另就判刑提上诉,黄伟强已经服刑完毕,放弃判刑上诉。
黎男犯国案法被加监18年
此外,黎智英另涉违反《国安法》,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罪成。他早前被判囚20年,其中2年的刑期和科技园欺诈案的刑期同期执行,即加监18年。
案件编号:CACC22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