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涉奸女友人 事主称喝白酒觉晕醒来得悉搞咗嘢 强奸罪成
消防员涉以省开瓶费为由,约女友人到服务式住宅“煮嘢食”,女方事后称酒后被奸,消防员否认指控。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审讯,事主称饮过白酒后感到晕眩,翌日醒来获告知已性交,她其后报警。辩方指事主和被告饮白酒和玩游戏后自愿性交。后来网上有性爱片段流出,她感到担心才报警,事主否认,称她报警后才知有影片,女警看过影片后证实片中人非她。4男3女组成的陪审团昨日开始退庭商议,至今早(27日)以6比1裁定被告强奸罪成。法官先替事主索取创伤报告,把判刑押后至3月30日,期间被告被收押看管。
被告闻判后表现平静,有一名男亲友在庭外哭泣。
被告陈钧濬(34岁,案发时为消防员),被控1项强奸罪,指他于2021年7月9至10日,在新界青山公路某房间强奸女事主X。控方庭上透露,被告为一名消防员,现时遭停职。
X在被告生日有送上祝福
控方案情指,X和被告在2021年4月中透过朋友介绍认识,两人曾相约在海港城晚膳。至同年6月,X与另一男子交往,但仍有与被告玩手游,她得悉被告7月1日生日后有在当天送上祝福。
被告建议到服务式住宅并亲自下厨
两人之后相约7月9日看电影。X称被告称当晚会自备白酒,但在餐厅饮用要付开瓶费,建议到服务式住宅,由被告下厨,两人再饮酒。X同意,并在晚上10时许到荃湾汀兰居一房间,当时被告已在,两人一同吃晚饭并饮白酒,之后玩啤牌游戏。其后,她感到晕眩,失去知觉。
凌晨4时醒来获告知搞咗嘢
她清晨4时许醒来,被告告知她:“你同我搞咗嘢。”X闻言大惊,便问被告:“你射咗喺边?”被告起初未有回答,后来才说:“射咗出面啰。”X称她脑海浮现和被告性交的零碎画面,被告说:“好舒服。”她则说:“唔好。”
X翌日早上回家后致电胞姐,称被人迷奸,同日中午报警。控方展示多个闭路电视片段截图,显示被告扶著X离开汀兰居,X庭上表示没有印象。
辩方指被告当时觉得仲有机会
辩方盘问时指,案发前X曾向被告语音讯息,被告知道X当时单身,觉得“仲有机会”,并有直接向X表明对X有意思,X同意。
辩方指两人抽烟时曾嘴对嘴
辩方续指,两人晚饭后,X想抽烟,被告给她手卷烟,并告诉她该烟是普通烟草加大麻精油。X否认被告有这样说,但她从气味知道是大麻。辩方指,X吸食手卷烟时呛到,被告便“嘴对嘴”,把烟吹向X让她尝试,X否认。辩方续指两人之后玩游戏时越来越亲密,互相拥抱并接吻,继而性交。由于被告没有使用安全套,他按X指示在她体外射精。之后两人入睡至凌晨4时,X拍醒被告叫他开车送她离开。X否认说法。
指X怀疑被偷拍才夸大酒后反应
辩方又指,X与胞姐联络后,网上有怀疑是X的性爱片段,X感到担心才报警。X否认因该些片段报案,又称她是报案时才知网上有该些片段,女警亦为替她看过片段,确认片段中的人不是她。辩方却指X因怀疑被偷拍,才夸大酒后的反应,X否认说法。
案件编号:HCCC9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