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小巴司机涉长沙湾撞伤女途人 被控危驾押后至3.26再讯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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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岁小巴司机涉于2025年9月6日,在长沙湾元州街及青山道的交界撞倒一名女子,令其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案件今(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3月26日再讯,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见。被告准以5千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准驾驶及须交出驾驶执照。
被告高俊雄(73岁,小巴司机)被控1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及1项使用欠妥的车辆罪,指他于2025年9月6日,在香港九龙长沙湾元州街与青山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公共小巴,引致许姓女子的身体受严重伤害;以及于同时同地使用一辆小巴,而该车辆并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的状态,即左后轮内胎泄气胎壁破烂而结构层外露。
案件编号:KCCC62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