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重建|16户未如期交吉 市建局入禀追讨兼期间收益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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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城重建在即,市建局昨(5日)入禀区域法院,向南角道和衙前塱道16名拒迁居民索偿,指他们未有如期在去年10月交吉,现追讨单位的空置管有权及交吉为止的中间收益。
原告为律政司司长,16被告:莫瑶青、徐爱荣、郑文华、陈海霞、丁文生、郑怡鹃、刘一辉、余汉俊、萧倩冰、曹建国、张玛丽、贲维清、罗美、王志宏、凌育添及林萃铿,各被告被指未交吉的单位,分别位于衙前塱道及南角道。
市建局就九龙城重建计划,指16户未如期交吉,由律师司代表入禀区域法院向该14户追讨。(黄浩谦摄)
市区重建局启动的九龙城重建项目,选址是衙前围道/ 贾炳达道,共涉及三个地盘。(欧嘉乐摄)
收回土地在衙前围道及贾炳达道
入禀状指,地政总署在2025年7月18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的规定,在政府宪报4379号以中 、 英⽂刊登⽇期为2025年7⽉17⽇有关收回位于九⿓九龙城衙前围道/贾炳达道的土地,以供市建局实施KC-017发展计划的公告,并向列位于公告内之土地的业主及拥有该等土地权益或任何权利或地役权的人士发出通知,说明该等土地须收回作公共用途,行政长官已下令在公告将贴3个月届满时收回土地,归还政府拥有。
已多次发信要求交吉
市区重建局曾多次要求被告归还单位,包括在2025年12月22日向被告发出信件,要求被告在2026年1月22日或之前交吉,否则政府将采取法律行动,包括收回管有权及追讨占用单位的中间收益、差饷、水电费等费用、一切损失等。
追讨自去年10月起的收益
被告至今未有或拒绝向政府或市建局交回单位的空置管有权,继续非法管有、逗留及占用单位,令政府被剥夺使用、管有、占用及享用单位的权利。原告现要求收回单位的空置管有权,自2025年10月18日起至交吉为止的中间收益,以现行市值计算。
案件编号:DCCJ 1166-68/2026、1180-1185/2026、1187-119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