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车牌|记协指运输署车牌查册政策越权 求覆核定败诉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因应港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车牌查册一案,运输署于2024年推出车辆查册新政策,新闻工作者被纳入例外情况申请,需涉及公众利益申请才会被批准。香港记者协会(记协)提出司法覆核,指新政策违反新闻自由。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于2024年听取陈词后,今(6日)颁判辞裁定记协败诉。

申请人为记协,答辩人为运输署署长。

记协在聆讯时陈词指,运输署的新政策违反蔡玉玲车牌查册一案的判决,干预新闻自由。运输署则指,有责任保障车主的资料。

运输署2024年1月推出车辆查册新措施,新闻工作者被纳入例外情况申请,需涉及公众利益申请才会被批准。(资料图片/香港01记者摄)
香港记者协会其后入禀高等法院提请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今早(6日)于高等法院宣判记协败诉,驳回司法覆核。(资料图片)

收紧查册・专页|记者查车牌被捕 当局加设限制 详解深远影响

记协指运输署政策越权

记协入禀时曾提出多项理据,包括认为运输署就车辆查册的政策违宪和越权(ultra vires),超越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所赋权力。

须以例外情况作申请

因现时政策无网上途径供记者循“例外情况”查册,新安排下,新闻采访不属可自动获批查册目的之一,新闻工作者必须循“例外情况”作书面申请,并于运输署信纳符合重大公众利益等条件才会批准。

政策实施后多间传媒申请查册均不获批准

惟记协指,新安排实施后,多间传媒申请查车牌,均未获批准,记协质疑程序缓慢,要求记者披露侦查新闻详细资料,显示对新闻业角色误解,对新闻自由施加不合比例限制。而“例外情况”程序亦过度繁重及耗时,署方要求传媒披露侦查的详情,显示运输署对新闻界角色理解与一贯人权原不一致。

记协认为属不合理障碍

记协认为,如政策对记者尽监察职能带来不合理障碍,做法不可能合宪,亦与终审法院就“蔡玉玲案”所颁判词有冲突。

案件编号:HCAL 559/2024

▼蔡玉玲就作侦查报道至被捕的经过▼

+4

▼2023年6月5日蔡玉玲查车牌案终审上诉得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