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安置|业主收款或收楼30日内须迁出过渡屋 批安排有问题

撰文: 林远航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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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级大火发生至今将近四个月,政府正处理居民安置事宜,由房屋局统筹跨部门约100人的“解说专队”,近日陆续联络宏福苑业主。

有业主透露,解说专队称若居民选择出售业权或“楼换楼”等,在收款或新屋钥匙后30天内就要迁出过渡性房屋。他质疑做法有问题,倘居民答应以现金收款,惟部份居屋如颂雅路西项目3年后才落成,政府尚未交楼便要求居民迁出,更取消租金补助,业主正式入伙前须自行租住单位。

解说专队在洪水桥乐翘楼设服务站。(宏福苑居民提供图片)
解说专队在洪水桥乐翘楼设服务站。(宏福苑居民提供图片)
专队于3月9日至3月21日期间,在启德启福居及洪水桥乐翘楼设服务站,讲解长远居住方案及安排细节。(宏福苑居民提供图片)

房屋局“解说专队”近日陆续联络宏福苑业主

政府早前公布宏福苑居民安置方案,提出向1至7座(撇除无被波及第8座宏志阁)受灾楼宇的单位业主收购业权。以实用面积计算,未补价单位收购价每平方呎8,000元,已补价单位收购价每平方呎10,500元。业主收取收购金额后,可利用这笔现金,自行作长远居住安排,或参加“特设销售计划”、“楼换楼”等,购置全新资助出售单位。

房屋局又成立跨部门“解说专队”,解答居民疑问,近日已陆续联络宏福苑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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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解说专队称收钱或新屋钥匙30日后 政府不再提供租金补助

有业主引述“解说专队”职员表示,若业主选择以现金收款,在收钱当日起计,30天内须迁出过渡性房屋,并须“自行处理”住宿安排,政府不再提供租金补助。

若选择“特设销售计划”或“楼换楼”,在收到新屋钥匙后30天内就要迁出。

解说专队在洪水桥乐翘楼设服务站。(宏福苑居民提供图片)
专队人员正与居民沟通。(宏福苑居民提供图片)

该业主引述“解说专队”职员解释,居民收现金后代表已解决(settle)长远居住安排,若居民收现金后仍然领取租金补助,最终不选择任何居屋项目,政府“无办法确保到任何嘢”;相比之下,“楼换楼”劵则无法挞订。职员又曾向他指,现时公帑投入多于善款,且未知能否获得保险赔偿。职员强调会收集居民意见并转达政府。

房屋局公布宏福苑特设销售计划当中,连同房委会大埔原区颂雅路西的项目,大单位合共有约2,000个,而非只有500个。(何永贤facebook)
房屋局公布宏福苑特设销售计划当中,约2,000个大单位分布在房委会七个项目,大埔原区颂雅路西项目占1,500个。(何永贤facebook)
房屋局公布宏福苑特设销售计划,房委及房协共提3,900个不同大小单位供业主选择,比需求多一倍。(何永贤facebook)
如希望原区安置,颂雅路西选址居屋最快2029年上楼,项目已完成土地平整工程,可提供约900个单位。(郑子峰摄)
房委会在2016年敲定大埔第九区、颂雅路东及颂雅路西的公营房屋发展计划,合共兴建7,800个公屋单位。(立法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