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卢宠茂:改期开会拟设次数上限 投诉处理时间不设硬指标

撰文: 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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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内地夫妇2009年来港产子,疑涉医疗事故,其子至今四肢残障、未能自理,医委会拖延案件15年后,以继续延讯对被告医生不公为由,决定终止研讯。事件引为政府修例,改革医委会。

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今(15日)在电视节目中表示,会为专家证人交报告、成员开会的次数定上限,例如就专家证人提交报告设立一至三个月的时限。他相信医委会改革后,处理投诉个案的时间可加快,但强调由局方为其设立硬指标是“强人所难”。

黎远建在出生三天后,出现手脚抽搐,最终因脑膜炎致脑瘫及四肢残障。(社区组织协会提供)

黎远建案一拖15年 促成政府决定改革医委会

内地夫妇黎志坚和彭红英2009年来港产子,在浸会医院迎来儿子黎远建。不过,黎远建在出生三天后,出现手脚抽搐,最终因脑膜炎致脑瘫及四肢残障,夫妇质疑负责医生未有及时跟进,引致医疗失误,案件一拖便是15年。医委会其后以继续研讯对被告医生不公为由,决定终止研讯。事件引发政府修例,决定改革医委会。

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聆讯小组成员“不可以说我这天没空,那天又没空”

卢宠茂今日在无线电视节目《讲清讲楚》中透露透露,在不同环节,订处理时限等的修例细节,包括在专家证人同意时,列出提交报告的时限,例如有一个月至三个月内,而非无了期等待。他又指,聆讯小组成员在定时间参与聆讯时,亦需有个期限,“不可以说我这天没空,那天又没空”。

至于是否有人需为黎远建案件受罚,他称仍需时间搜集更多证据。

医委会成员并无受薪 卢宠茂:不会出现惩罚不达标委员

若时间交由医委会厘定,与市民期进会否有落差?卢宠茂强调,重点是要医委会能够做到。至于不达标的后果或罚则,他则指,医委会成员仅为义务形式、并无受薪,对于委会成员或审裁员而言,相信惩罚两字不会出现。

卢宠茂又指,由局方贸然为处理投诉的时间订硬指标,是强人所难,医委会研讯与法庭很相似,“我们都不会为法庭订一个时间,称一定要多久完成审理,做到程序的公义,某些情况下,有些等待要有需要的。”

医委会改革内容包括引入更多业外人士等。(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医委会改革内容包括引入更多业外人士等,卢宠茂称,当局目标维持于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