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调查委员会公布涉事方名单 部份居民及前法团主席等获列入
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周四(19日)举行首场听证会,《香港01》早前获悉,听证会将有宏福苑居民及前法团成员出席,部份人料有机会列入涉事方,直接向涉事部门或机构证人提问。
独立委员会网页今日(17日)列出截至今日的涉事各方名单,暂时有37个持分者,包括7名以宏福苑居民名义成为涉事方的独立人士,名单包括大火发生时的法团成员,宏褔苑业主立案法团第十二届管理委员会主席徐满柑亦被列入涉事方。
独立委员会今日在网页公布,暂时有37名、已向独立委员会提出申请的持分者,获委员会批准作为涉事一方参与听证会。当中政府相关部门包括:
1. 屋宇署
2. 消防处
3. 民政事务总署
4. 香港警务处
5. 房屋署
6. 劳工处
7. 竞争事务委员会
8. 廉政公署
9. 市区重建局
涉事方名单亦包括接管宏福苑法团管理委员会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董事黄侠然、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名董事 侯华健及何建业,以及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授权签署人黄忠基亦在名单之列。
涉事方名单中有7人以宏福苑居民名义列为涉事方,大火发生时的法团成员(前法团)有14人被列入涉事方,包括时任主席徐满柑及副主席麦志雄。
独立委员会周四起举行听证会
宏福苑大火酿成168人死亡,行政长官李家超于去年12月成立独立委员会审视事故及问题,委员会职权包括就大火审视大厦消防装置、楼宇维修施工程施工安全、各环节监管角色和责任等,目标在委员会落实运作起9个月内完成工作。委员会将于周四开始举行听证会,首轮共设 8 场,先听取法律团队的开场陈词,料需时数天。
有消息人士分析,委员会传召证人参与听证会,都是希望了解事件情况,但涉及大火具体情况,问责官员可能未必直接知悉,即使传召他们出席亦意义不大,因此,一最好还是要传召在事件中有角色,掌握某些环节的人。该人士相信,委员会将按需要传召证人出席,而成为涉事方后,参与聆讯的居民将可作开场及总结陈辞,并经独立委员会批准下向作证的证人提问,以及传召证人。
翻查资料,过去政府就重大社会事故展开调查时,并非每次都有问责官员出席,其中大埔巴士车祸后成立的独立检讨委员会,就由时任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黎以德及时任运输署长陈美宝出席。
独立委员会适时公布涉事方名单
就研讯涉事方名单,独立委员会早前回复传媒查询时指出,正如委员会主席陆启康在指示会议上指出,相关政府决策局和部门、市区重建局、竞委会、置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涉事一方,可毋须另行申请参与听证会,又称委员会将适时公布涉事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