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警员开枪案 无业汉被控管有攻性武器及伤人罪 因伤缺席聆讯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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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在上周六(21日)凌晨发生警员开枪事件,一名男子涉持刀和铁棍在青山公路徘徊,遭警方开5枪制服。43岁无业汉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及企图蓄意伤人两罪,案件今(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因被告仍未出院,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27日再讯。

被告钟德炫(43岁,无业),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及企图有意图而伤人罪,指他于2026年3月21日,在葵涌青山公路 -葵涌段往荃湾方向近灯柱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把刀及一支金属杆,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另于同日同地意图使警员刘皓明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企图非法及恶意伤害警员刘皓明。

事发后有大批警员到现场调查。(李家杰摄)
被告钟德炫仍在院留医,未到沙田法院应讯。(黄浩谦摄)

案件编号:STCC 111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