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工程师涉轮奸醉女 首被告称酒醉兼不举 无印象曾邀次被告3P
两名工程师涉圣诞节凌晨轮奸不相识醉酒女子案,今(26日)在高等法院续审,首被告出庭自辩,他称平安夜到酒吧饮酒欢度佳节,至凌晨在的士站遇上事主,他记得曾擡起事主X,两人曾“面贴面”,X亦有揽住他,他认为“沟到女有下场”,便与X一同到次被告租下的酒店。惟他到房后因酒醉而“唔得”,又称:“成晚无硬过。”结果无与X发生性行为。至于他事后向朋友发讯息称:“XX吓畀个X样推开…..”首被告称他只是向朋友认威,又谓怎会向友人认“唔得”。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师却指,两被告过往亦曾与女子一同到酒店玩3人性行为,并指首被告当晚曾致电次被告,并称找到名“竹升妹”肯一同性行为,首被告称无记忆。
首被告张慧豪(53岁)及次被告林蕴韬(37岁),同为工程师。二人同被控1项强奸罪及1项企图强奸罪,指他们于2022年12月25日,在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3号皇悦酒店一房间内,强奸及企图强奸X。
丧妻后曾与次被告一齐蒲
首被告作供时透露,其妻于2018年去世,他之后曾和其他女士拍拖,也曾试过“一夜情”,案发时单身。他和次被告曾在同一建筑公司工作,但不同范畴。两人曾“一齐蒲”,包括去夜总会及私人会所。次被告在2020年离开公司,两人之后仍保持联络。
首被告称当晚亦饮至断片
首被告称他在2022年12月24日中午收到次被告电话,二人相约当晚去饮酒。两人遂于25日凌晨12时许到中环的酒吧,与次被告及他的友人一同饮酒。首被告称他由12时许饮酒至清晨4至5时,他便开始“断片”。他事后翻看闭路电视片段后记得一些片段,但不完整。
指X在的士站曾吻他
首被告称他从片段见到他离开酒吧后到的士站,并站在女事主X的后方。他记得他在的士站时曾擡起X,X有揽住他,两人当时脸贴脸,X并吻他的脸和颈。其后两人一同登上的士。
当时认为沟到女去下场
首被告续称,他当时认为:“沟到女,佢同我亲热,同我去下场。”指X当时有醉意,但她知道身边发生何事及有意识。他从闭路电视可见,X从的士下车后坐在地下,首被告扶起她,X则揽著他,两人再手拖手步入酒店大堂。次被告其后到达,三人一同到房间。
醉酒唔得故无发生性行为
首被告续指,他入到房后入睡至“断片”醒来,看到X全身赤祼在看电话。他与X四目交投,首被告继而:“同佢Flirt吓。”之后发生亲热行为,包括亲吻和互相抚摸对方身体。惟他当时醉酒后“唔得”,故未有发生性行为。被问及什么是“唔得”,首被告回应指:“不举,我阴茎勃唔起。”。由他当时“唔得”,加上醉酒,他遂入睡至早上10时许醒来,其后离开。
次被告怕有鬼叫首被告到酒店房陪伴
首被告又补充,房间是次被告订的,由于获派“尾房”(走廊尽头的房间),次被告担心“有鬼”,故叫首被告当晚到酒店陪他。
向友吹嘘有艳遇但不会提不举
首被告的友人赖志远早前供称,他于12月25日下午收到首被告的语音讯息,首被告提到和一名女子性交,并说:“XX下,个X样推开我,自己嚟……”首被告庭上解释,当时只是吹嘘自己有艳遇,谓:“梗系同老死讲到自己几威几威,绝对唔会提我果晚唔得啦。”
重申由始至终无硬过
他庭上解释,讯息内容属“吹水”,并非事实,指他:“由始至终都无硬过。”又,谓:“乜嘢XX下,无做过何来XX下。”他强调:“无咩过”、“无X过啦”。
次被告律师指首被告致电邀三人性行为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师盘问时指,首被告与次被告于2020年曾和一名女士到酒店发生三人性行为。案发当晚,首被告曾凌晨5时半致电次被告,表示认识一名“竹升妹”,指她有兴趣作三人性行为,首被告表示不记得。
案件编号:HCCC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