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老师共享女生裙底照称每月更新 官斥不专心授课反偷拍囚4月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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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习男老师涉在授课时用手机偷拍两名14岁女学生的裙底,并把相片上载至共享相簿,及把连结放在社交平台Twitter(现称“X”),更扬言会每月更新。补习社接匿名来电后揭发。补习老师今(27日)在区域法院认罪,辩方求情指被告当时22岁心智未成熟。暂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时舡被告不专心教学反而偷拍学生,两名事主当时穿校服易于辨认,指被告的行为违反诚信且卑劣,法庭须向社会反映对此类无耻事件的厌恶,判他入狱4个月。

被告袁耀坤(25岁,案发时为补习老师)承认1项非法拍摄及观察私密部位及1项发布源自干犯指名罪行的影像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1月3日在铜锣湾某补习社内,用手机偷拍14岁女童X及Y的衣服下方;另于同月5日在网上发布相关影像,而不理会事主是否同意该项发布。

被告袁耀坤在区域法院承认偷拍,被判囚4个月。(黄浩谦摄)

求情称已删除共享相簿

辩方求情指,被告没有案底,涉案的照片亦没有拍摄到私密部位。被告在被捕前,已对所作之事感内疚,故删除了共享相簿。在被起诉至今,他积极改过自身,有寻求辅导。本案为单一事件,望法庭轻判。

辩方指被告案发时心智未成熟

辩方的求情指,被告在2022年取得社会学学士学位后,任职补习社,本案发生后已辞职,并转任传媒机构资深编辑,但因担心本案会影响公司,故早前亦已离任,又指被告案发时仅22岁,心智尚未成熟,偷拍的照片大多是重复的,只是被告低估了网络传播的速度,望法庭轻判。

官斥被告无用心教学反而偷拍学生

梁官判刑时指,被告偷拍两名事主时,她们正穿著校服,有机会导致事主被人辨认出。被告身为补习老师,未有用心教学,反而偷拍学生的裙底,斥其行为卑劣且违反诚信,令补习行业蒙羞。

反驳传播速度不难预料

梁官续指,案发时被告已成年,更是大学毕业生。然而,他把涉案裙底照上载共享相簿,甚至在Twitter发布连结,令其他人亦可以浏览,指现时使用互联网极其普遍,相片的传播速度并不难预期,强调法庭须向社会反映此类案件的严重性,以彰显对此类无耻行为的厌恶,判被告4个月监禁。

补习社接匿名电话后揭发

案情指,在案发时被告是补习社老师,事主为2名14岁女学生X及Y。在2023年1月10日,补习社接获匿名电话,指约有100张学生裙底照在网上流传,当中包括X和Y的照片,X随即就此报案。

被告曾向用户掦言会每月更新

被告同月15日拘捕被告,并在其手机发现20多张在补习社内拍摄,涉及X及Y的裙底照。被告承认曾把有关照片上传到Google的共享相簿,并把连结发布至Twitter。该相簿曾被约150名用户浏览。被告更曾向Twitter用户表示打算每月更新一次相片。

案件编号:DCCC51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