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居民执拾与听证会撞期 政府称如有困难未上楼可另再安排

撰文: 陈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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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灾发生至今满4个月,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周五(27日)表示,将于4月20日至5月4日,分三轮安排宏志阁以外7座大厦居民上楼执拾个人物品。不过,政府安排的时间,与第三轮独立委员会的时间完全重叠。政务司副司长办公室没直接回应为何“撞期”,仅表示居民如有困难致未能如期上楼执拾,可向“一户一社工”提出,待今轮上楼安排完成后,再安排上楼执拾。

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今日(27日)表示,将于4月20日至5月4日分三轮安排宏志阁以外的7座大厦居民上楼执拾个人物品。(赖卓盈摄)

政府周五(27日)公布宏福苑七座大厦居民的执拾安排,当中宏新阁最先,居民最快可于4月20日上楼,其后两轮将每日开放两幢楼宇,顺序为宏昌阁、宏仁阁、宏道阁、宏泰阁、宏建阁、宏盛阁。

宏福苑居民回家执拾时间表:

.4月20日至4月22日:宏新阁
.4月23日至4月25日:宏昌阁、宏仁阁
.4月26日至4月28日:宏昌阁、宏道阁
.4月29日至5月1日:宏泰阁、宏建阁
.5月2日至5月4日:宏泰阁、宏盛阁

不过,政府早前公布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第三轮七场听证会的日期,在4月20日至4月30日举行,时间与居民回家执拾物品的安排,完全重叠。

第三轮七场听证会的日期:

1. 4月20日(星期一)
2. 4月21日(星期二)
3. 4月22日(星期三)
4. 4月23日(星期四)
5. 4月24日(星期五)
6. 4月27日(星期一)
7. 4月30日(星期四)

政务司副司长办公室:如有困难 今轮完成后再上楼

政务司副司长办公室回复称,居民如有特别原因或实际困难致未能在安排的日子返回单位执拾,可以向“一户一社工”要求政府在其他日期再作安排。政府将会因应接获的要求和所涉的座数、楼层等,安排5月4日后的适当日子,即在这次上楼安排完成之后, ,让这些居民再有机会上楼执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