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书馆办西班牙文班 被裁定违教育条例 庞一鸣被判罚款3.2万
深水埗独立书店“一拳书馆”去年举办西班牙文班时,遇教育局人员上门行动,店主庞一鸣及相关公司事后被票控管理未经注册的学校等5罪。案件今(1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林希维指,西班牙文兴趣班有教育性质,教育课程不是必须包含评核和考试,西文班也非获豁免注册的技能班,裁定所有传票罪成。辩方求情指,被告举办兴趣班不为盈利,他每月垫支约两万元营运书馆。林官最终就5罪判罚共3.2万元。
被告为庞一鸣及营运一拳书馆的鸣动教育有限公司。庞被控管理名为“一拳书馆”的学校,而该学校并非根据《教育条例》注册或临时注册;准许“非检定教员”亦非“准用教员”的 MONTANE Antonio Baro 在名为“一拳书馆”的学校教学;作为鸣动教育有限公司的董事,确实同意或纵容该公司犯下罪行。
鸣动教育有限公司则被控拥有名为“一拳书馆”的学校,而该学校并非根据《教育条例》注册或临时注册;准许“非检定教员”亦非“准用教员”的 MONTANE Antonio Baro 在名为“一拳书馆”的学校教学。
庞自辩时曾提杨润雄的新闻公报
庞早前出庭自辩称,他曾看过2017年时任署理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回答议员邵家臻咨询的新闻公报,提到“非注册学校的机构举办的讲座及文化交流活动”时,杨提到举办兴趣活动班,如绘画班、舞蹈班等,无须注册为学校。
称办课程Just for fun
庞称他开办的西文班,没功课和考试,“just for fun”。辩方争议,庞真诚相信杨的说法,并指根据牛津字典“课程”一词定义,课程应包评核和考试,并应在完成课程后获颁资格,故涉案西文班不属于课程,另争议案发处所不是一所学校。
官指上课人数多于8人
裁判官林希维首先裁定,西文班的上课人数多于8人,教授西文基础文法、读音和词汇,足证处所是一所学校。林官续指,该公报指出局方在考虑课程是否属“教育课程”时,会考虑课程的目的、内容和运作模式,教授技能和技巧的兴趣班毋需注册为学校。
涉案课称明显有人在接受教学
林官指,课程的定义非常简单,是一系列关于主题的课堂。公报已毫不含糊地列明,毋需注册的前提是该课程没提供教育活动,但观乎本案的西班牙文班,是一群成年人坐在屏幕前听导师MONTANE教西班牙文,明显在接受教学,不是公报提及获豁免的技能班,因此不接纳庞是真诚相信公报内容,他作为馆长容许非准用教员在书馆授课,裁定5项传票罪成立。
求情称开班绝非为牟利
大律师刘伟聪代表求情指,被告举办西文班是想增进社区文化活动,12人的堂费总共仅约两万元,未扣除营运开支,开班绝非为了牟利。刘称,书店过去一年都蚀钱,庞靠积蓄营运书店,他每月要垫支约两万元。刘望法庭判刑时考虑课堂规模小,没接获师资和消防方面的投诉,判处一个温和和可负担的罚款。
官称注册是顾及师资和消防安全考量
林官同意学员人数不多,当局要求注册是顾及师资和消防安全的考量,书店没遭投诉。林官就庞的3罪各判罚8000元,相关公司2罪各罚4000元,合共3.2万元,限1个月内缴交。庞离开时未有回应记者提问。
案件编号:KCS31493-KCS3149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