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拟修订《消防条例》冀强化问责机制 设简介会向业界说明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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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揭示消防安全问题,消防处拟修订《消防条例》。保安局与消防处于今日(10日)联合为业界代表及相关持份者举办简介会,重点阐述拟议修订《消防条例》(第95章)及相关附属法例的详情。

消防处期望透过是次条例修订,能有效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框架下的问责机制,显著提升执法效能。同时,修订亦旨在全面审视所有相关持份者的法定责任,并对现行罚则进行检讨,以确保其适切性与阻吓力。

消防处举办简介会向业界代表说明《消防条例》第95章修例。(消防处图片)

消防处表示,衷心感谢各业界人士及持份者出席与积极交流。他们的宝贵意见对于推动条例修订工作至关重要。消防处将持续与各界保持紧密沟通,并鼓励大家踊跃参与即将展开的公众咨询,共同努力透过完善条例,进一步巩固香港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从而更有效地保障市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消防条例》(第95章)旨在就消防处的组织、职责和权力以及消防处成员的纪律,订定更完备的条文,并就预防火警危险、就与火警有关的事宜调查及就一项福利基金作出规定;对消防装置承办商的注册予以规管,并就管制消防装置或设备的出售、供应、装置、修理、保养及检查,订定条文;就注册消防工程师,及就由注册消防工程师为某些处所进行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证明某些处所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计划,订定条文;以及为与上述事宜相关的目的,订定条文。

消防处副消防总长(牌照及审批)倪楚丰(右)在简介会上发言。(消防处图片)
保安局副秘书长任向华(右)在简介会上发言。(消防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