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倍增售卖“鬼油”罚则 入油者需负刑责、拟授权充公鬼油车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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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局势不稳下,油价上升,令俗称“入鬼油”的非法燃油加注活动增加。消防处副消防总长(牌照及审批)倪楚丰昨日(11日)在电视节目表示,当局会研究修例,将出售非法燃油的罚则倍增。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则指,会研究买家同样需要负法律责任,以及赋权当局充公入油车辆。

消防处副消防总长(牌照及审批)倪楚丰称,当局留意到,非法燃油加注活动“碎片化”,出现以货车或七人车,以少量形式四处“派油”的情况。(资料图片/戴慧丰摄)
消防处副消防总长(牌照及审批)倪楚丰称,当局留意到,非法燃油加注活动“碎片化”,出现以货车或七人车,以少量形式四处“派油”的情况。(海关提供)

今年首3月个案追平去年两季

消防处副消防总长(牌照及审批)倪楚丰在Now新闻台节目《大鸣大放》称,今年1至3月,接获375宗举报个案,当局捣破了140宗个案,及检获36万公升燃油,数量已等同上年半年的个案。当局又留意到,“鬼油”的种类亦由以往的柴油变为汽油,亦更为“碎片化”,出现以货车或七人车,以少量形式四处“派油”的情况。

消防处副消防总长(牌照及审批)倪楚丰(右)。(消防处图片)
保安局长邓炳强。(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现时非法出售已完税燃油罚则远低于未完税燃油

按现时法例,出售、购买未完税燃油最高罚款100万元和监禁两年,而非法出售已完税燃油的最高罚10万元和监禁6个月。倪楚丰指,会研究修例,将后者的罚则倍增。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则在有线节目《有理有得倾》称,非法出售已完税燃油的刑罚,“无理由低过卖未完税燃油”,指即使燃油已完税,售卖地方亦危险及欠安全措施,会影响附近居民的安全。

邓炳强又指,现时非法购买已完税燃油的人无法律责任,当局正研究引入条款,赋权执法人员检走或充公入油车辆;刑罚方面,正研究入油是否较卖油者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