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涛凌晨4时驾车转头取帽撞栏 认不小心驾驶 罚款1000元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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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成员姜涛涉于去年11月凌晨时份,在港岛坚道不小心驾驶,令车辆撞上路边的护栏。他被票控不小心驾驶等3罪,案件今(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姜涛未有到庭,其代表律师代他承认不小心驾驶传票。案情指,姜在意外后告知警员,因驾驶时用左手向后取帽,因此发生意外。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接纳姜涛因一时失误而不小心驾驶,判处罚款1000元。庭上透露,另两项传票已透过书面处理。

被告姜涛,被控1项不小心驾驶,指他于2025年11月28日凌晨4时许,在港岛坚道不小心驾驶一辆车辆。

姜涛早前透露考到车牌后已即买了新车。(资料图片)
姜涛认去年11月在港岛坚道不小心驾驶,令车辆撞上路边的护栏。(陈顺祯 摄)
姜涛由律师代表,未有亲身上庭。(叶志明 摄)
姜涛是香港男团MIRROR的其中一名成员。

姜涛因工作在身未能亲自出庭

姜的代表律师指,由于姜涛有工作在身,授权律师代为出庭应讯,而律师亦代为承认不小心驾驶传票。

案发当日凌晨4时驾驶

案情指,姜涛于案发日凌晨4时许,驾驶一辆私家车沿坚道西行。因姜涛未能恰当控制,令车辆的左前方撞到路边的护栏,车身和护栏受损,但没有人受伤。警员到场后,姜涛告知警员因驾驶时用左手向后取帽,令车辆的左前方撞到护栏。案情指,姜涛拒绝进行录取警诫口供。

姜愿承担责任及作出赔偿

姜的代表律师求情指,姜承认传票,节省法庭时间。他在意外后,负责任地等候警员到场,配合调查。姜承认其责任,愿意作出赔偿。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则指,有相关部门或会作出追讨。

官接纳姜因一时失误犯案

律师续指,姜有悔意并且属初犯,并指他会引用今次事件以警愓自己,将来会小心驾驶。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判刑时指,接纳姜涛因一时失误犯案,同时考虑案中只有财物损毁,没有人受伤,最终就不小心驾驶传票,判罚款1000元。

主任裁判官张志伟亦透露,姜涛另涉两项传票,他已透过书面承认该两项传票。据悉,该两项传票为“没有遵照交通灯的指示”和“驾驶没有牢固地附上P字牌的车辆”。

案性编号:ESS779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