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涛伸手取帽撞栏 认不小心驾驶罚1000元 另未挂P牌罚600元
MIRROR成员姜涛涉于去年11月凌晨时份,在港岛坚道不小心驾驶,令车辆撞上路边的护栏。他被票控不小心驾驶等3罪,案件今(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姜涛未有到庭,其代表律师代他承认不小心驾驶传票。案情指,姜在意外后告知警员,因驾驶时用伸左手向后取帽,因此发生意外。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接纳姜涛因一时失误而不小心驾驶,判处罚款1000元。
姜另涉去年12月未有挂上“P牌”及红灯未停车等两传票,他早前已透过书面处理,每传票各罚600元,合共罚1200元。
被告姜涛,被控1项不小心驾驶,指他于2025年11月28日凌晨4时许,在港岛坚道不小心驾驶一辆车辆。
姜涛因工作在身未能亲自出庭
姜的代表律师指,由于姜涛有工作在身,授权律师代为出庭应讯,而律师亦代为承认不小心驾驶传票。
案发当日凌晨4时驾驶
案情指,姜涛于案发日凌晨4时许,驾驶一辆私家车沿坚道西行。因姜涛未能恰当控制,令车辆的左前方撞到路边的护栏,车身和护栏受损,但没有人受伤。警员到场后,姜涛告知警员因驾驶时用左手向后取帽,令车辆的左前方撞到护栏。案情指,姜涛拒绝进行录取警诫口供。
姜愿承担责任及作出赔偿
姜的代表律师求情指,姜承认传票,节省法庭时间。他在意外后,负责任地等候警员到场,配合调查。姜承认其责任,愿意作出赔偿。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则指,有相关部门或会作出追讨。
官接纳姜因一时失误犯案
律师续指,姜有悔意并且属初犯,并指他会引用今次事件以警愓自己,将来会小心驾驶。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判刑时指,接纳姜涛因一时失误犯案,同时考虑案中只有财物损毁,没有人受伤,最终就不小心驾驶传票,判罚款1000元。
主任裁判官张志伟亦透露,姜涛另涉两项传票,他已透过书面承认该两项传票。据悉,该两项传票为“没有遵照交通灯的指示”和“驾驶没有牢固地附上P字牌的车辆”。
未有挂上P牌兼红灯无停车
该两项已书面处理的传票指,姜涛驾驶的车辆于2025年12月23日凌晨12时许,驶至坚尼地城的城西路(西南行)与西祥街交界,在红灯时没有停车,继续驶过交界。调查亦发现,姜涉案只持有暂准驾驶执照,但他未有在车尾挂上“P牌”。
就每张传票,姜各被罚款600元。
案性编号:ESS779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