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专科培训医生擅阅47名病人医疗纪录 卫生署停培训兼报警
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今日(21日)联合公布,卫生署早前接获一名市民查询其医健通纪录被阅览后展开调查,发现一名由医管局调派到卫生署的专科培训医生,进行临床研究时,曾在未经授权下,于今年3月透过社会卫生科诊所的临床讯息管理系统及医健通,阅览不属于其护理的病人的医疗纪录,共涉及47名病人。
当局指因应相关事件,卫生署已即时暂停该医生的培训,并转介警方跟进。医管局认为虽然今次属个别事件,并与临床研究有关,但程序上并不恰当。
涉事医生只获准查公立医院病人纪录 不涵盖卫生署病人纪录
卫生署表示,涉事医生自2023年起被调派到卫生署社会卫生科诊所每星期接受定期培训、参与临床工作及为病人提供诊症服务。按照个别专科学院的要求,专科培训医生须要在其专科培训中参与研究计划。
署方表示,据了解,涉事医生正进行一项已获医管局研究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临床研究项目。该项批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公立医院的病人纪录,并不涵盖卫生署的病人纪录。该名医生在未获卫生署独立授权的情况下,查阅了相关纪录。
卫生署通报私隐专员公署 并通知受影响人士
卫生署表示,已即时暂停该医生的培训,并转介警方跟进,和已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电子健康纪录专员,以及聘任该医生的医管局通报事件。卫生署同时正通知受影响的人士。
医管局:与临床研究有关 但程序上并不恰当
医管局表示,早前接获卫生署通知,及获悉卫生署已向执法及监管部门报告事件,将会全力配合有关调查。发言人表示,医管局认为虽然今次属个别事件,并与临床研究有关,但程序上并不恰当,会严肃跟进,及加强对员工在使用病人资料作临床研究时应该注意事项的培训。
卫生署内部指引:取览医健通资料必须获得病人同意
根据卫生署制定的内部指引,医护人员在取览病人的医疗纪录时必须注意保护病人私隐及遵守相关法例。在取览医健通资料时亦应遵守《电子健康系统条例》及相关实务守则。医护人员必须在获得病人的同意,并符合“有需要知道(Need to Know)”及“病人正接受其护理(Patient Under Care)”的原则下,才可取览载于任何卫生署的临床讯息管理系统及医健通内的医疗纪录;在系统层面,所有取览医健通所载的电子健康纪录的活动均有详细记录,以供核查及防范滥用。
卫生署及医管局均重申高度重视保障病人私隐,并有既定机制规管员工的行为和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