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小巴上露械自慰 称心瘾起偷望制服女童后犯案 囚8周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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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涉乘坐47M专线小巴时,偷望14岁穿制服女童在车上露械自渎,被捕后承认因“心瘾起”而犯案。他早前承认一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案件今(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早前为被告索取精神及心理报告,在考虑各因素后,判被告入狱8星期。

被告陈达文(64岁,无业)被控一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指他于在 2026年3月14日,在香港的47M 线绿色专线小巴内,作出下流、猥亵、冒犯、令人厌恶并有违公德的行为,即暴露其阴茎及自渎。

被告陈达文在东区法院被判囚8星期。

女事主上车时身穿制服团体制服

案情指,被告和事主互不相识。案发时,14岁女事主身穿制服团队的制服,在柴湾地铁站登上一辆47M小巴,并坐在最后一排。当小巴驶经丰业街及安业街交界时,她看到坐在前方的被告露械及自渎,遂报警处理。

认心瘾起偷望女生后犯案

警方其后透过闭路电视确认被告身份,并在案发同月内拘捕被告。他在警诫下供称:“我心瘾起,喺架小巴度偷望个女学生打飞机。”被告其后亦在警方认人手续中被认出。

案件编号:ESCC87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