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玩具爆旋陀螺“翻生”大热 警方拍片拆解陀螺是否攻击性武器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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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及千禧年代的经典玩具“爆旋陀螺”最近掀起热潮,本港多区的公园或广场空地,成为不少陀螺迷的“战场”玩对战,网上亦有不少讨论陀螺是否攻击性武器。警方今日(25日)在其FB专页上载短片及发文讲解攻击性武器的定义,到底爆旋陀螺是否攻击性武器呢?
警方在社交媒体上载短片,讨论爆旋陀螺是否攻击性武器。(短片截图)
警方今日(25日)在其FB专页上载了一条短片,提到经典玩具“爆旋陀螺”近期大热,有不少人在网上表示担心陀螺是“攻击性武器”。警方表示,根据《公安条例》,除了指明违禁武器外,若一件物件的制造或改装目的是伤害别人,便符合攻击性武器的定义。此外,在攻击别人时使用物品,也可能构成攻击性武器。警方的结论是玩陀螺没有问题,但若用作攻击别人便不行。
警方在短片中援引《公安条例》作解说。(短片截图)
短片打趣道,这样的陀螺便算攻击性武器。(短片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