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在港家中诞子 申出世纸拒交DNA证明 狄志远促社署介入

撰文: 欧阳德浩 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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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岁女童Lily的港人“父母”曾先生与关小姐 ,在社交平台开设名叫“Save Lily”的专页,要求瑞典政府撤销对其次女Lily看管令及立即遣返她来香港。二人回港后,关小姐在家分婏诞下幼子Danny,现已两个月大,惟目前与声称在芬兰家中分娩的Lily一样,并无出世纸。

二人日前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已在Danny出生后42天内向入境处申请出世纸,由于是在家自行分娩,入境处要求他们提交DNA检测,证明有血缘关系。惟二人认为DNA是相当敏感的个人资料,加上宗教理由,现阶段不考虑提交,目前仍与入境处拉锯中,因此Danny仍属无身份婴儿。他们同样不接受包括打针等侵入性治疗 ,因此无安排Danny打任何初生婴儿疫苗,故无出世纸都暂无影响。

前立法会社福界议员狄志远表示过去未听闻类似情况,他指Danny没有出世纸,其父母难以代申办社会福利,未来更难以申请身份证及上学,认为社署是有角色去处理,应主动介入个案协助调解,避免事件继续恶化,例如可派社工上门了解、协助向Danny父母释疑虑等。前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则指,若父母不配合入境处的调查要求,例如提供亲生证据等,可能会触犯相关条例。

曾先生与关小姐称幼子Danny,今年初在香港于家中自然分娩诞生。(黄学润摄)
关小姐形容Danny的眼白没有发黄,胃口没有问题,并非网民所指的患有黄疸病。(黄学润摄)

Lily事件另一个关注点是曾先生与关小姐的幼子Danny,他目前约两个月大,跟随母姓,通过在家分娩的方式出生。由于Lily事件,网上披露了瑞典当局及英国法庭的相关文件,指Lily父母曾被当地政府指控涉嫌疏忽照顾小童,不少网民因此对Danny的安危大感忧心,更有人留言声称已向社署举报。

称Danny无患黄疸 眼白无发黄病征 每日带到游泳池嬉水被晒黑

曾先生与关小姐接受《香港01》访问当日,二人为方便照顾带同Danny现身。记者目测Danny与一般新生婴儿无异,访问期间,关小姐一度向儿子喂哺母乳。

对于有网民质疑小儿子Danny肤色偏黄,关小姐认为他的肤色贴近父亲,加上二人每日带他到游泳池嬉水,因此皮肤在太阳的照射下较为深黝。她又形容Danny的眼白没有发黄,胃口没有问题,并非网民所指的患有黄疸病。

曾先生及关小姐早前已递交向入境处递交相关出生表格,并已提供相关人证及物证。(欧阳德浩摄)

Lily父母称有兼职工作 同住婆婆助照顾Danny

二人过去照顾长女及次女期间,均无安排接受疫苗接种,关小姐解释,由于宗教信仰的缘故,不接受包括打针等侵入性治疗,加上疫苗具有副作用,因而选择中医药预防疾病,另外鉴于香港没有强制要求为婴儿接种疫苗,不会安排Danny打针。

他们并透露,双方不考虑结婚,只是伙伴关系,但一家三口正与婆婆同住在深水埗区一个单位,每日专心照料Danny,透过兼职工、过去的积蓄,以及家人经济支援维持生活,有时候婆婆也会帮忙提供照顾。

即系一个小朋友唔系父母两个人凑大,系畀成村人凑大,如果真系有大问题,一定会见到。
Danny母亲关小姐
关小姐诞下的3名儿女全都以母乳喂哺。(黄学润摄)

向入境处提供人证及物证 指DNA相当敏感 拒交检测报告证血缘关系

曾先生称,由于今次关小姐是在家分娩,需要自行为新婴儿办理出世纸,早前已在限期内向入境处递交相关出生登记表格,并已提供人证及物证。不过,其后入境处要求两人递交DNA检测报告,证明Danny与二人的血缘关系。

惟他们因宗教理由,并认为DNA是相当敏感的个人资料,已表明不愿提供,故儿子仍未取得出世纸,正在与入境处讨论改提交其他证据。

香港并不禁止孕妇在家分娩,惟婴儿出生后,父母需要到金钟政府合署生死登记总处,提交“在家自行分娩出生声明书”,办理婴儿的出生登记。声明书要求提供婴儿姓名、出生日期及地点;还有父母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住址、年龄、婚姻关系,以及不在医院分娩的原因。

入境处网站并无列明是否需要递交其他证明。但为防属贩卖儿童,父母需交证明文件,如产检报告或DNA检测报告。

入境处回应指,若在家自行分娩,入境处须调查及核实登记资料。(资料图片)

入境处︰若在家中自行分娩须调查及核实登记资料

入境处回应指,根据香港法例,父母须在婴儿出生后42日内,向出生登记处办理登记,一般而言,所有新生婴儿都由出生医院的登记官呈报。若在家自行分娩,入境处须调查及核实登记资料,以信纳婴儿在香港出生及其身份,在确定个案没有可疑后,便会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基于个人私隐的考虑,不会评论或透露个别个案详情。

立法会前社福界议员狄志远建议社署主动介入是次个案。(资料图片)

狄志远促社署主动介入 派社工上门了解问题

前立法会社福界议员狄志远表示,Danny现阶段没有出世纸,其父母较难为其代申办社会福利,包括卫生署辖下的疫苗服务及其他支援等;未来更难以申请身份证及上学。由于现时私立及政府资助幼稚园旨在服务本地居民,若无出生证明显示港人身份便难以入学,即使入读国际学校也需出世纸证明身份,而政府近年推出的两万元生育补贴,也需出示小朋友的出生证明。

狄志远认为,入境处应加强与Danny父母沟通,为家长澄清私隐与出生证明之间的矛盾;至于社署亦有责任调解家庭困难,应主动介入是次个案,解答误解或摩擦,避免事件继续恶化,例如可派社工上门了解问题及释除家长的担忧,帮助他们为儿子申请出世纸。

江玉欢回应在上次区选时帮助两位港岛女性参选人,表示那段经历很开心,因为“最喜欢站在街上,接触市民”。(梁鹏威摄)

江玉欢︰不配合入境处调查要求或会触犯条例

本身是律师的前立法会议员江玉欢表示,根据《生死登记条例》第174章,父母需要在婴儿出生后42日内,办理出生登记,而单位占用人即业主或租客,若得悉婴儿在单位出生,同样有责任一同办理登记。

江玉欢指出,若相关人士在限期内没办理登记手续,同时无合理辩解理由,即属违反《条例》,可判处一级罚款2,000元及监禁6个月,即使已递交登记表格,但不配合入境处的调查要求,例如提供亲生证据包括DNA等,也可能会触犯条例。

江玉欢又指,因身份证明牵涉到家族财产等问题,现实中或有人为了“争家产”,违法取得没有血源关系的初生婴儿,再办理出生登记,因此理解入境处需要严谨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