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员偷现金后 求事主销案等多犯2事 认罪失200万长俸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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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时任海关关员在健身室拾获他人银包,涉偷走银包内2500元现金,被捕后对事主死缠烂打十数天,多番发讯息求销案不果,再更亲身接触事主,事主终不胜其烦销案,警觉可疑追问,关员再被捕时推伤警员。关员今(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盗窃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3罪,求情称失去200万长俸及宿舍等福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遂把案件押后至6月22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心理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

被告承认盗窃妨碍司法及阻差等3罪

被告曾志豪(54岁,公务员),承认的盗窃罪,指他于2026年3月19日,在深水埗伟智里2号金玉大厦Non Stop 24 Fitness偷窃黄冠豪2500元现金。被告另承认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及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共2罪,指他于同年3月28日及4月9日,试图劝说服黄冠豪在盗窃案改口供;及于4月9日,在深水埗伟智街游乐场内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员。

被告曾志豪在西九龙法院承认3罪,须还押候判。

被告因本案失工作及200万长俸

控方指,被告没有案底。辩方求情指,被告54岁,已婚,目前与家人同住。被告任职公务员约30年,月入4.8万元。犯案是因为一时贪心及愚蠢,被告因本案失去工作及200万元的长俸等福利。

事主找回银包后发现现金不见了

案情指,被告与事主为同一健身室的会员,二人互不相识。在2026年3月19日,事主健身后,发现其钱包遗留在储物柜,遂向银行报失。在获银行告知钱包已被人送往旺角警署。事主其后到警署取回钱包,发现内里的2500元不知所终,于是报警。

闭路电视拍到被告拾获银包时内有现金

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在案发当日曾出现在上述地址,亦有使用涉案储物柜。他曾多番检查事主的钱包,当时钱包内有现金。其后被告就拾获钱包报案,警员检查该钱包时,入面已没有现金。被告在2026年3月26日因盗窃罪被捕。他警诫下否认指控,称想还钱包时钱包内已没有现金。

被告连续十数天向事主发讯息求销案

同月28日,事主收到银行的电话,指被告要求他回电,他于是联络被告。被告称他因盗窃被捕,并在往后的十数天内,持续向事主发送讯息,指他因案承受巨大压力,惟事主无视。

事主不胜其烦尝试销案

被告在2026年4月9日亲身接触事主,要求他销案,更向事主提供一份说辞。事主感到不胜其烦,向警方表示想销案,警员感可疑,再三追问下,事主展示他和被告的对话记录。

被告再被捕时挣扎令警员跌倒

警方同日截停被告并作拘捕,被告曾激烈挣扎,令警员跌到,右臂擦伤。被告警诫下承认曾引导事主销案。

案件编号:WKCC16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