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马车涉讹称通利琴行代言人案 控方指证据不足 撤其欺诈罪名
网络红人“刘马车”涉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影片,讹称为通利琴行代言人,虚假地宣传折扣,被控欺诈等共2罪。案件今(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控方指,索取律政司意见后,就欺诈罪而言证据不足,申请撤控,获裁判官莫子聪批准。就刘面对另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莫官应辩方申请,把押后案件至7月20日再讯。刘放弃保释,还押候讯。
刘马车被控欺诈的罪名,因证据不足获撤控。(影片截图)
刘马车未有保释申请,需继续还押。(影片截图)
欺诈罪获撤销
被告刘骏轩(29岁,无报称职业)原被控1项欺诈罪,现获撤控。指他于2026年2月9日与同年2月11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某处意图欺诈并藉欺骗,即讹称自己为通利琴行有限公司的代言人,并在网上虚假宣传折扣,而诱使公众误以为该折扣存在并向通利琴行查询,而导致通利琴行名誉受损。
刘仍被拒抗拒警员罪
刘另被控一项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指他于2026年2月13日,在香港新界元朗天水围天瑞路天恩邨恩泽楼某室内,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一名警员。
案件编号:KCCC504/2026